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像是老天爷哭干了汹涌的泪,只剩下绵长的呜咽。
事故现场早已被警戒线围起,烧焦的车辆残骸扭曲成狰狞的模样,被雨水冲刷着,淌下浑浊的黑水,带着刺鼻的焦糊味,弥漫在冰冷的空气里。
没有人敢靠近,只有风穿过残骸的缝隙,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极了那天徐凤雅最后轻唤“志刚”的声音。
李志刚的堂弟李志强赶到时,只看到一片狼藉。消防员告诉他,车里找到了两具紧紧相拥的遗体,已经辨认不出原貌,只能通过衣物残留的碎片和随身物品确认身份。
李志强红着眼眶,哆哆嗦嗦地在认领单上签下名字,指尖冰凉,连笔都握不稳。他不敢相信,昨天还笑着约他周末一起喝酒的堂哥,那个把嫂子徐凤雅宠得像公主一样的男人,就这么没了。
他记得堂哥总说:“凤雅跟着我没享过什么福,我得好好疼她。”
是啊,怎么能不疼呢?
徐凤雅是邻村出了名的好姑娘,当年李志刚家穷,媒人跑断了腿,也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是徐凤雅,不顾家人反对,铁了心要跟他,说:“志刚人好,肯吃苦,跟着他,我心里踏实。”
结婚时,李志刚没能力给她像样的婚礼,只扯了一块红布,买了两斤喜糖,就在村里的土坯房里拜了堂。可他把徐凤雅宠成了公主,家里的重活累活从不让她沾手,冬天怕她冻着,把她的脚揣进自己怀里暖;夏天怕她热着,半夜起来给她扇扇子;她爱吃镇上张记的红糖糕,他哪怕跑二十里路,也会买回来给她当零嘴。
李志强还记得,去年堂哥生日,徐凤雅亲手织了一件藏青色的毛衣,针脚不算特别工整,却是她熬了好几个晚上织成的。李志刚穿上时,笑得合不拢嘴,逢人就说:“我家凤雅织的,暖和,比什么都好。”
那件毛衣,后来被李志刚宝贝似的收在衣柜最里面,只有降温时才舍得穿,穿之前还会小心翼翼地拍掉上面的灰尘。
可现在,那个穿毛衣的人,那个织毛衣的人,都化作了灰烬。
李志强收拾他们的遗物时,走进了那个住了十年的土坯房。房子很旧,却被徐凤雅打理得干干净净,窗台上还摆着几盆多肉,是她去年特意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如今没人浇水,叶片已经蔫了,耷拉着脑袋,像失去了生机的孩子。
客厅的墙上,挂着他们的结婚照。照片已经有些泛黄,李志刚穿着洗得发白的衬衫,笑得一脸憨厚,徐凤雅依偎在他身边,穿着那件白色的连衣裙,眼角的梨涡浅浅,眼里的光,亮得像星星。
李志强伸手,指尖轻轻拂过照片上徐凤雅的脸,冰凉的触感让他瞬间红了眼眶。他想起堂哥曾指着这张照片,跟他炫耀:“你看你嫂子,当年多好看,现在也好看,怎么看都看不够。”
卧室里,衣柜还敞开着一角,里面挂着几件徐凤雅的衣服,有她最喜欢的碎花裙,有平时穿的棉布衫,还残留着淡淡的、她常用的皂角香。旁边的抽屉里,整整齐齐地叠着李志刚的衣物,最下面,压着那件藏青色的毛衣。
毛衣还是那样,只是少了穿它的人。
李志强拿起毛衣,入手还有些柔软,仿佛还残留着李志刚的体温。他忽然想起,前几天打电话,堂哥还跟他说:“今年冬天冷,我得让凤雅多穿点,她体寒,别冻着了。”
可现在,冬天还没到,他们就已经不在了。
床头柜上,放着一个老旧的笔记本,是徐凤雅的。李志强犹豫了一下,还是翻开了。
里面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一页页朴实的记录,全是关于李志刚的点点滴滴。
“今天志刚去镇上拉货,回来给我带了红糖糕,还是热的,真甜。”
“下雨了,志刚怕我淋着,背着我回家,他的后背真宽,很安心。”
“志刚说,等攒够了钱,就带我去云南,看洱海,看雪山,我等着。”
“今天跟志刚拌嘴了,其实我不是故意的,就是有点委屈,他哄了我好久,还给我煮了鸡蛋面,以后不跟他生气了。”
……
最后一页,日期停留在事故发生的前一天。
“明天要跟志刚一起去县城进货,顺便给他买件新外套,他的那件穿了好几年了,袖口都磨破了。希望路上平平安安,早点回来,给他做他爱吃的红烧肉。”
字迹清秀,末尾还画了一个小小的笑脸,带着对未来的憧憬。
可这份憧憬,永远停在了那个暴雨倾盆的下午。
李志强再也忍不住,蹲在地上,抱着那个笔记本,失声痛哭。眼泪砸在纸页上,晕开了墨迹,就像他们来不及圆满的人生,被那场大火,烧得支离破碎。
窗外的雨还在淅淅沥沥,打在窗棂上,发出哒哒的声响。房间里,旧物的余温一点点消散,只剩下无边无际的冰冷和绝望,缠绕着,让人喘不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