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知意和杨春兰在镇上会合后没过多久,杨春兰的卤肉也卖了个精光。林知意快速地算了一下账,发现今天的净利润竟然有八百多文!这可比卖凉粉赚得多太多了,如果能多摆几个摊位,那岂不是能日进斗金啦!
收摊后,林知意先去刘屠户的肉摊取前一天预订的猪下水和猪头。她除了叮嘱刘屠户像往常一样给她留猪头肉和猪下水以外,还拜托他每天帮忙再找三个猪头肉和三副猪下水。
然而,即使刘屠户能找到这些,那也得是后天的事了。所以今天林知意带回家的,仍然只有两个猪头和两副猪下水,这就意味着她和杨春兰每人只能卖一副猪下水和一个猪头肉。
可是林知意之前答应过明天会增加一些分量,现在没有买到足够的原材料,难道她要食言而肥了吗?
林知意眉头微皱,她的目光漫无目的地游移着,突然,刘屠户案板上的肉吸引了她的注意。那案板上的肉已经所剩无几,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便是那白花花的肥肉。
林知意定睛一看,只见这些肥肉上还连着猪皮。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仿佛发现了什么稀世珍宝一般。这些肥肉可真是个好东西啊!肥肉带回去可以熬成猪油,只要保存得当,放上多久都不会坏。
这么多的肥肉,熬出来的猪油肯定不少。如果省着点吃的话,至少也能吃上三个月呢!而熬猪油剩下的那些油渣,也是可以吃的。不管是当作零嘴,还是用来炒菜、炖汤,对于庄户人家来说,那可都是难得的美味。
至于那些猪皮,则可以把它们剔下来,和着猪下水、猪头肉一起卤了。这样一来,不就完美地解决了明天原材料不够的难题了吗?
于是乎,林知意没有丝毫犹豫,毅然决然地将所有的肥肉都收入囊中。然而,当她豪气冲天地喊出“全部买下”这句话时,内心的豪迈与付银子时的肉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毕竟,这些铜板才刚刚进入她的口袋,还没来得及捂热呢,就又有一半被掏了出去。
不过,好在这些银子都花在了关键之处,并没有浪费。而且,更让人欣慰的是,今天花出去的银子,明天就会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回到她的钱袋里。想到这里,林知意心里总算稍微平衡了一些。
“罢了罢了,”她安慰着自己,“就先这样吧,明天先将就一下。等到明天下午,我就能拿到足够多的猪下水和猪头肉了,到时候就不用再花费那么多银子啦。”
第二天,林知意还没走到昨天摆摊的位置,远远地就看见已经有几个人在那里等着她了。
林知意走近一瞧,杂货铺的掌柜赫然在列。随着林知意越走越近,只见杂货铺掌柜鼻翼迅速翕动了几下,仿佛已经闻到了那股让人欲罢不能的香味,他的脸上不禁露出向往的神情。
于是,他立刻指挥几人排成一支纵队。而他自己,竟然在队伍排列整齐之后光明正大地站在了第一个。其他几人也没有看出来有明显的意见,也不知道是因为他本来就排在第一个,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林知意刚刚将推车稳稳地停好,还没来得及喘口气,耳边就传来一阵接一阵的催促声。
“林娘子,你动作能不能快点啊!”
“就是就是,我们都等你好久啦!”
林知意无奈地笑了笑,这些人可真是急性子。今天和林知意一起来摆摊的是行六的林琉,带他一起来其实是有原因的。
昨天林梧回去之后,应众人的要求,将林知意摆摊的过程详详细细地讲述给了大家听。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林梧天生就有说书的天赋,明明只是一件普普通通的事情,经过她那如簧巧舌的讲述之后,竟然变得如此生动有趣,让每个人都对林知意的摆摊经历充满了向往,这其中自然也包括了正躺在床上静养的林达。
其中叫嚷得最凶的非林尔和林杉莫属。这其中原因有二:其一,在这群兄弟姐妹中,除了林达之外,就数他们二人年龄最长。年龄稍长,自然嗓门也比其他弟弟妹妹们要大上不少;
其二,那些年纪稍小的孩子们都深谙兄友弟恭之道,并且对自身有着清晰的认识。他们心里很明白,如果是自己跟着林知意一同前去,那不仅帮不上忙,反而会成为累赘,给大家添麻烦。
所以,他们并未与两位哥哥争抢,毕竟最小的十五都已经在县城里生活了一年有余。而且,县城虽然比村子里要繁华一些,但其实也并无太大差异。相较之下,县城里的人们似乎还不如村子里的人那样有人情味呢。
年纪小的孩子们都不吱声,但行四的林四和行六的林琉却显得有些不开心。尤其是林琉,他已经十岁了,比那些年幼的弟弟妹妹们更加懂事,自然也没那么好糊弄。他倒不是被林梧所描述的热闹景象迷花了眼,更不会为了那区区二十文工钱而心动。
事实上,林琉之所以如此坚持,完全是因为他心里觉得过意不去。毕竟,林知意对他们如此之好,他却没有什么能回报的。所以,他非常希望能够尽自己的一份力量来报答林知意的恩情。当然,如果在报答的过程中还能顺便挣到一份工钱,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此时此刻,林知意的面前站着林尔、林杉、林思和林琉这四个孩子,她只觉得自己的头都快大了。她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始终无法下定决心。到底应该选择谁呢?如果选择了这个,而不选那个,会不会对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伤害呢?
正当林知意犹豫不决的时候,林琉给她出了一个主意:“林姐姐,要不我们抓阄吧?这样既公平又简单。”
林知意如同醍醐灌顶一般,猛地一拍自己的脑门,然后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说道:“哎呀呀,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还是我们林琉的小脑袋瓜最聪明啦!”说这话时,林知意满脸笑容,还特意俯下身去,伸出手轻轻地捏了捏林琉的脸颊。
被林知意这么一捏,林琉的小脸“唰”地一下就红透了。他有些羞涩地垂下头去,似乎想要掩饰自己的窘态,但那微微发红的耳朵尖却出卖了他,让人一眼就能看出他此时的害羞和难为情。
抓阄的结果毫无悬念——林琉获得了最终胜利。就在即将出发的时候,林琉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一样,悄悄地抬起头来,然后小心翼翼地瞄了一眼林知意。
林知意这才注意到,原来林琉竟然有着如此出众的容貌。之前林琉还是那个脏兮兮的小乞丐时,林知意并没有特别留意过他的长相,毕竟他们大家都一样,都是黑乎乎的脸颊和破烂不堪的衣服,林琉在其中并不算显眼。
如今,林琉仅仅在村子里生活了数日,他的变化却令人瞩目。原本脸上的污渍被洗净后,露出了原本的肌肤,虽称不上白皙如玉,但也显得格外清爽。再加上换上了一套虽平凡普通却干净整洁的衣裳,整个人瞬间焕然一新,仿佛脱胎换骨一般。
这样的林琉,犹如鸡群中突然闯入的一只白鹤,无需仔细端详,只需一眼便能看出他的与众不同。他的气质、他的神态,都与周围的人格格不入,仿佛他本就不属于这个平凡的小村庄。
林知意心中不禁涌起一个念头:“难道这个林琉就是周信的私生子?”这个想法在她脑海中一闪而过,然而,她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原因无他,只因为她将林琉的容貌与周信的仔细比对了一番,结果发现两人之间除了性别相同之外,竟再无一丝相似之处。周信若想生出林琉这般容貌的私生子,除非他家祖坟冒青烟,让他有幸觅得一位天仙般的女子,否则,任凭他如何折腾,恐怕都难以如愿以偿。
而且,如果林琉的生母真的像想象中那样貌若天仙,那么她恐怕很难看上长相平平的周信吧。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她眼光独特或者有什么特殊癖好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实在是微乎其微。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正常的,更倾向于选择外表与自己相匹配的伴侣。
想通了这一点,林知意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她松了一口气,然后开始仔细思考接下来该怎么办。经过一番深思熟虑,林知意决定采取一个相对温和的方法来解决问题。
她转身走进厨房,站在炉灶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伸出手,轻轻地在锅底抹了一把。她原本的计划是在林琉的脸上画上一块胎记,这样就能巧妙地掩盖住他那过于出众的容貌。然而,当她真正面对着林琉那张英俊得令人惊叹的脸庞时,却突然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下不去手。
林知意不禁感叹,这孩子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简直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她实在不忍心在这样一张完美的脸上留下任何瑕疵。而且,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让她犹豫不决——如果林琉顶着这样一个丑陋的胎记在县城里走动,恐怕会引来许多人的侧目和闲言碎语。这些难听的话语很可能会对林琉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让他产生自卑情绪。
毕竟,林知意只能管住自己的嘴巴,却无法控制别人的言论。她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一个举动,给林琉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伤害。
两害相较取其轻,林知意最终还是决定在林琉的脸颊上点上一些雀斑。这些雀斑的位置和数量都是经过精心设计的,既能够有效地遮挡住林琉的容貌,使他不会过于引人注目,同时又不会让他显得过分丑陋,从而引起他人的反感。
事实证明,这个决定是非常明智的。仅仅是在林琉的脸颊上多了一些雀斑,他原本出众的容貌就立刻变得泯然众人,就如同洁白的玉石上沾染了一层瑕疵一般。
当林琉听到他们催促的话语时,他不仅没有丝毫的紧张,反而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随着他的笑容展开,脸上的那些麻子似乎也变得鲜活起来,竟然意外地并不难看。
只听林琉缓缓说道:“各位叔伯,大家先别着急嘛,听我把话说完。俗话说得好,好饭不怕晚,大家完全不必担心,今天在场的每一个人肯定都能够买到的!”
林琉的声音清脆而响亮,仿佛带着一种莫名的安抚人心的力量,让人听了之后,原本有些急躁的心情也逐渐平静了下来。
林知意诧异地抬起头,目光落在了不远处的林琉身上。不过,她并没有多少意外,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确实拥有一些特殊的能力,这些能力或许是与生俱来的,又或许是后天培养而成的。
林知意心想,也许林琉就是那种能够轻易安抚人心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