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阳握着电话听筒的手在出汗。公用电话亭的玻璃上凝着晨雾,他看见自己在镜片后的倒影——校服领口被妈妈熨得笔挺,却在指尖发抖时跟着轻轻晃。号码是上周收作业时记在笔记本最后一页的,数字旁边画着个没敢画完的爱心,此刻正被掌心的汗洇得发皱。
“喂?”听筒里传来含混的人声,带着刚睡醒的鼻音。他忽然想起昨天查字典时,“早上好”的英语拼写在草稿纸上划了三次,最后还是抄了课本例句。“我、我是林阳,”喉结滚动着咽下紧张,“明天早自习能提前十分钟来吗?有点事想……想跟你说。”电话那头静了两秒,背景里传来妈妈喊“洋洋吃饭”的声音——原来她叫洋洋,跟小鱼儿的“鱼”不一样,是洋溢的“洋”。
写纸条时用了爸爸出差带的牛皮信纸,边缘烫着浅金色的花纹。中文部分改了五遍,从“我觉得你性格很好”到“看见你笑时,篮球场上的风都变轻了”,最后还是选了最直白的“我喜欢你”。英语部分却像堆错积木的句子,“Like you”后面跟着查字典抄来的“very much”,结尾还画蛇添足加了个“from Lin Yang”,墨水在“from”上晕开个小团,像心里藏着的、没敢吹开的涟漪。
第二天清晨的教室浸在淡金色的晨光里。洋洋的马尾辫上别着银色发卡,进门时带起股淡淡的皂角香——不是小鱼儿的薄荷味,却让他想起老家屋檐的雨,清清凉凉,不扎人。“给你的。”他把折成信封状的纸条推过去,指尖触到她课本上的卡通贴纸——是两只牵着手的小熊,跟她总穿的蓝色帆布鞋一个画风。
她低头看纸条时,睫毛在眼下投出蝶翼般的影子。林阳盯着她校服第二颗纽扣,数到第十七声心跳时,听见她忽然笑了:“林阳,你这‘like’后面怎么没加‘ing’呀?”指尖划过他歪歪扭扭的英文,“还有这个‘want to be’,我查字典才知道,原来你是想说‘想和我做朋友’?”阳光穿过她发卡的水钻,在纸条上投下细碎的光斑,却让他耳尖烧得厉害——原来他绞尽脑汁的“浪漫”,在她眼里只是需要查字典的语法错误。
回信是午休时塞回他课桌的。牛皮信纸背面画着简笔画的小太阳,英文写得工整漂亮:“I know you like xiaoyu(我知道你喜欢小鱼儿),She is my best friend(她是我最好的朋友),we can be good classmates(我们可以做好同学)。”中文部分在角落画了个笑脸,括号里写着:“下次直接说中文就好啦,我不用查字典也能懂~”笔尖在“同学”二字上顿了顿,洇出个小小的墨点,像他此刻突然沉下去的心。
那天的数学课,他盯着黑板上的函数图像发愣。洋洋的背影在斜前方,马尾辫随着记笔记的动作轻轻晃,却不再让他想起篮球场的风。后排的陈磊戳了戳他后背:“哎,你跟洋洋说啥了?她今天早读一直在翻英语字典。”橡皮在草稿纸上擦出个破洞,他忽然想起小鱼儿昨天穿了件粉色连衣裙,裙摆掠过洋洋的课桌时,两人凑在一起笑的样子——原来有些喜欢,还没说出口就已经绕了弯,像他写的双语字条,以为藏着秘密,却早被阳光照得透亮。
放学值日时,他擦到洋洋的课桌,看见抽屉里躺着张英语单词表,背面画着只戴眼镜的小熊,旁边标着“Lin Yang”。粉笔灰落在画上,他忽然笑了——原来她早就知道,知道他总在体育课上偷瞄小鱼儿的马尾,知道他写纸条时会查三遍字典,甚至知道他把“喜欢”藏在工整的字迹里,像藏颗怕化掉的水果糖。
深冬的军训,他在队列里看见洋洋和小鱼儿手拉手走在前面。北方的风卷着雪粒子,吹乱两人的马尾辫,她们却忽然转身朝他笑,小鱼儿的铃铛发卡和洋洋的银色发卡一起闪了闪——原来有些拒绝,从来不是伤害,而是把青春的懵懂折成合适的形状,让它落在“同学”“朋友”的格子里,不尴尬,不沉重,像她们递来的润喉糖,甜里带着点凉,却让人知道,前路还有很多可以一起走的路,不必非要是“喜欢”那条。
那天深夜,他把双语字条夹进了英语课本。妈妈进来时,看见他正在背单词,台灯把他的影子拉得老长,落在贴满篮球明星海报的墙上:“阳阳最近英语进步不少啊。”工装裤口袋里掉出颗水果糖,是洋洋今天塞给他的橘子味——不是薄荷,不是草莓,却带着独属冬天的温暖。他忽然明白,那些没说出口的、说错了的“喜欢”,其实都是成长给的练习题,让他学会在墨渍涟漪里看见,比起得到,更重要的是,如何让自己喜欢的人,也能轻松地喜欢着这样的自己。
开春换座位时,洋洋调到了他后排。发作业本时,她总会在他的本子上画个小勾,偶尔附句“今天数学题解得很稳”。他不再刻意盯着她的马尾辫,却会在擦黑板时,悄悄把她够不着的高处擦干净;不再写双语字条,却会在她感冒时,把妈妈熬的梨汤装在保温杯里,放在她课桌角——像所有普通的同学那样,带着点笨拙的关心,却不再藏着发烫的秘密。
某个傍晚的自习课,夕阳把教室染成橘红色。洋洋忽然戳了戳他后背,递来张纸条:“下周篮球赛,我和小鱼儿给你加油呀。”字条上画着两个举着加油牌的小人,其中一个戴着眼镜,旁边标着“稳赢”。他转身时,看见她和小鱼儿坐在后排笑,阳光穿过她们的发丝,在课桌上投下交叠的影子——原来青春里的喜欢,从来不是单行道,当他学会把悸动藏进日常的默契里,那些曾让他脸红的瞬间,早已酿成了更长久的、像春日阳光般温暖的情谊。
放学路上,他摸着口袋里的橘子糖笑了。风掀起校服衣角,远处传来篮球场的喧闹声,他忽然发现,比起“被喜欢”,此刻更让他安心的,是能大大方方地和她们打招呼,是能在纸条褶皱里读懂,原来“喜欢”最美好的样子,不是一定要得到回应,而是让自己在追逐的路上,慢慢变成了更勇敢、更坦荡的人——就像他现在能笑着翻开英语课本,看着当年写错的“like”,不再尴尬,却能指着那个墨渍想:原来每个笨拙的瞬间,都是时光给的、关于“成长”的温柔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