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此案的副局长富强立即将案情重大突破通知聊城指挥部:“7月11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之一张传敏已在枣庄落网。
据其供述,该犯罪团伙成员共四人:主犯张国华,是亿丰大酒店经理,另两名成员是李荣利和高廷飞。目前此三人均在聊城活动。”
根据张传敏的口供,聊城警方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三人的行踪展开紧急摸排。
摸排工作迅速取得成效。当晚8点50分左右,我们获得了极其准确的情报:张国华本人正在运东派出所(简称“二所”)门前的一个露天烧烤摊吃饭,同桌还有另外两人。
战机稍纵即逝!市局领导立刻调集便衣警力,命令他们火速向二所周边区域秘密集结。
行动前抓捕组做出明确部署:首先一名刑警先进去确认目标。一旦发现目标,挥手为号,所有人立即上前实施抓捕!。
由于办案人员此前并不认识张国华,为确保无误,他们紧急联系运东派出所赵所长,请求派出一名认识张国华的联防队员协助辨认。
赵所长亲自带领一名联防队员迅速赶到二所门前的烧烤摊区域。第一轮巡视未能发现目标。
正当他们折返进行二次搜寻时,烧烤摊上一名食客竟主动起身,与这名带来的联防队员打招呼寒暄。
就在他们交谈的过程中,此人热情地递烟劝酒。根据其外貌特征与情报描述高度吻合,迅速判断此人极可能就是张国华。
一名侦查员当机立断,上前一步,装作熟人般打招呼:“国华,在这吃着呢?” 他下意识地抬头应道:“啊,在这玩呢……”
话音未落,这么侦查员猛地一挥手!埋伏在四周的便衣干警如离弦之箭般从不同方向冲出,瞬间将张国华及其同桌的两人牢牢控制住!
整个抓捕过程干净利落。随后,将这三人一并带回刑警队进行审查。
经过连夜突审,张国华的身份被确认,但另外两人经查证,只是他手下的普通打工人员,与此案无关。
他们立即向两人说明了情况并诚恳致歉,对方最终表示理解并配合警方工作。审讯室内,对张国华的审讯随即展开:
警:姓名?
张:张国华。
警:年龄?
张:38岁。
警:职业?
张:现在搞那个汇丰大酒店……正在搞,还没搞好。
警:知道今晚为什么把你带到这里来吗?
张:不知道。
警:你不知道?那谁知道?你好好想想。如果没事,我们会动用这么多人专门‘请’你来吗?你也看到今晚的阵势了。老实交代,为什么要对你采取强制措施?
张:(沉默)……我不知道我干什么事了。
警:张国华!我问你,6月30号那天,从你吃完早饭开始,详细讲一讲你这一天的活动情况!李荣利你认识吧?(出示照片)这个是吗?高廷飞认识吗?(出示照片)张传敏(即张传敏)你总该认识吧?……好了,我不用跟你多讲了,证据确凿!
经过艰苦的审讯攻坚,当晚十点左右,张国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开始交代其犯罪事实及其他同案犯的情况。
根据张国华的口供,警方迅速部署抓捕李荣利和高廷飞。当晚十一时左右,警方巧妙运用技术手段,将高廷飞成功诱至亿丰大酒店门口,埋伏的干警迅速出击将其抓获。
与此同时,抓捕李荣利的小组则遇到了困难。根据线索,抓捕组于7月12日凌晨一时左右赶到李荣利位于北杨集的老家,但扑了个空。
他们当即留下一部分警力蹲守,其余人员则根据其他情报分析判断,李荣利极可能藏匿在其岳父家所在的侯营镇某村。
抓捕组马不停蹄,立即转战侯营镇。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最终成功将藏匿在其岳父家中的李荣利缉拿归案。
至此,截止7月12日,残忍杀害李月春法官的四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张传敏全部落网,“6.30”特大绑架杀人焚尸案基本告破。
那么,张国华究竟为何对李月春法官怀有如此深仇大恨,竟至于策划如此残忍的谋杀?
根源在于一起离婚案件的判决。
张国华固执地认为:“关键在于我(指离婚案中)的儿子没判给我!在聊城,在山东,所有的离婚案男孩都是跟男方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张国华夫妇长期感情不和,分居已久,孩子自幼便跟随母亲生活,与张国华感情淡漠。
法院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其身心健康和未来成长的角度出发,依法将孩子抚养权判给了母亲。
这本是法律的公正裁决。但张国华内心却偏执地认定此判决“太不正常”,将怨恨转嫁到主审法官李月春身上,最终萌生了杀机。
被捕后,张国华起初仍试图狡辩,甚至荒唐地声称:“他自己杀的,是自杀的,没人绑架他,没人焚尸。”
然而,在铁证面前,四名案犯最终交代了血淋淋的真相:
2000年6月30日早晨,张国华将张传敏、李荣利、高廷飞召集到家中,公然煽动三人“帮我报个仇”。
中午12点40分,张国华指使张传敏使用其磁卡电话,冒充聊城市教委的“陈科长”传呼李月臣法官,谎称有案件需要沟通。不明真相的李月春法官当即应允。
下午一点左右,张国华躲藏在一辆出租车内遥控指挥。李荣利则从一辆事先准备好的无牌照面包车上下来,走进郑平之律师事务所,以“陈科长在车上等你谈事”为由,将李月春法官骗出。
当李月臣走到面包车旁发现车内并无熟人,顿觉不妙欲抽身离开时,埋伏在车内的李荣利和高廷飞猛地打开车门,强行将李月臣拽入车内,司机张传铭立即驾车逃离现场。
在激烈的搏斗过程中,李荣利的一只鞋以及车内的两只加油桶、一根警用电棍被踢落车外。
李月臣被强行拉上车后,面包车径直开到张国华家中。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三人将李月臣捆绑在椅子上,用铁棍、菜刀等凶器对其进行长时间、极其残忍的殴打,直至其死亡。
下午三点左右,为了干扰警方视线,张国华再次冒充“裤子大王”方面人员给法庭打电话,声称“不用找李月臣了”;
同时又冒充李月臣给“裤子大王”打电话,假意询问案件情况。
当晚,张国华与高廷飞将李月臣的尸体运至茌平县一处偏僻地点,浇上汽油焚烧灭迹。
次日,张国华又指使李荣利将李月臣的传呼机、李荣利遗落的那只鞋以及作案时沾染血迹的衣物,抛弃在鲁西山上。
张国华自以为整个犯罪过程设计周密,毁尸灭迹,可以瞒天过海。
然而,他做梦也未曾料到,聊城警方凭借高度的责任感和精湛的侦查技术,仅用了六天六夜,便以雷霆之势撕破了他们的伪装,将这群丧心病狂的杀人恶魔一网打尽。
经人民法院依法审判,主犯张国华、李荣利、高廷飞因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被判处死刑,于2000年8月14日被执行枪决;从犯张传敏被判处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