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了夏洛克福尔摩斯侦探集的前两部之后,胡剑就迫不及待的看了起来。
虽然他内心在吐槽苏雨的不按套路出牌,但是举动却极为诚实。
毕竟【孤舟蓑笠翁】的新作,谁不想先一睹为快呢?
而第一部的《血字的研究》就让胡剑深深的爱上了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位与波洛截然不同的“侦探顾问”。
《血字的研究》作为这个系列的开篇,介绍了福尔摩斯、华生、贝克街221号,这些之后会享誉世界的词语。
也介绍了福尔摩斯赖以生存的“演绎推理法”,到底是多么的神奇!
这让胡剑仿佛之间明白了苏雨的意思。
7月2号的时候,【孤舟蓑笠翁】新书《血字的研究》与《四个签名》同时上线了蓝星各大书店。
没错,这一次的新书发布是全球性质的,并不是只有华夏覆盖的地区。
而这两部小说,也被盛世繁华翻译成了英、日、德、法、意、西等语言版本。
正在拍摄《帷幕》的小罗伯特,第一时间就让自己的助理在当地购买了一千套也就是两千本的新书,随后就发给了剧组演职人员与他的一些朋友。
而他自己能则是一头扎了进去,他想知道苏雨口中那位可以在波洛之后,大放异彩的大侦探福尔摩斯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结果,他的反应与当初第一次看到小说的胡剑如出一辙。
《血字的研究》的是以华生的角度开始的:1881年的这个春天,退役军医约翰?华生正为拮据的生计发愁,AFh战场上留下的肩伤在阴雨天隐隐作痛,报纸上的租房广告被他反复圈画又逐一划掉。
他绝不会想到,一场改变命运的相遇即将在这间堆满烟草味的公寓里发生。
当医学院旧识斯坦福把那个“用解剖刀戳着尸体”的怪人介绍给他时,夏洛克·福尔摩斯瘦削的手指正捏着放大镜,在显微镜前喃喃自语着某种生物碱的结晶形态。
公寓里散落着化学实验的烧瓶、装着烟草的波斯拖鞋、堆叠如山的报纸,空气中弥漫着碘仿与雪茄的混合气味!
这便是《血字的研究》的开篇,两个灵魂的碰撞如同火星落入火药桶,点燃了侦探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传奇。
而故事的齿轮从劳瑞斯顿花园街的空屋开始转动。
清晨的薄雾尚未散尽,警探格雷格森带着惊慌失措的表情推开那扇积满灰尘的房门,靴底碾过地上的枯叶发出细碎的声响。
地板上躺着一具衣着整齐的男尸,亚麻衬衫的领口系着精致的领结,金丝眼镜从歪斜的鼻梁滑落,嘴角残留着痛苦的痉挛。
而墙壁上用鲜血写就的“RAchE”字样,像一道狰狞的符咒,字母边缘的血珠已凝成暗红的痂,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诡异的光。
夏洛克·福尔摩斯弯腰检查尸体的动作带着外科医生般的精准,他嗅了嗅死者的嘴唇,那里残留着淡淡的杏仁,用卷尺丈量血迹到房门的距离,甚至趴在地上观察那些被众人忽略的烟灰。
这些细碎的线索在他脑中飞速编织成网,而一旁的华生只看到满屋狼藉与莫名的猩红,笔记本上已无意识地写下“离奇死亡”四个大字。
随着调查深入,迷雾中渐渐浮现出几条交错的线索。
死者德雷伯是个来自,米国的神秘访客,行李箱里装满了昂贵的丝绸与未开封的白兰地,随身携带的金表与戒指完好无损,排除了抢劫杀人的可能。
现场发现的女士婚戒内侧刻着“J.h.赠”,暗示着一段隐秘的情感纠葛。
而门前石板路上的马蹄印深浅不一,搭配双轮马车的辙痕,指向凶手可能租用了一匹右前腿微跛的辕马。
一条条大大小小的线索先后出现在所有读者的面前。
而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形象,也在随着剧情的发展,一点点的在全蓝星的读者脑海之中变得清晰了起来。
当警方还在为“RAchE”是德语“复仇”还是女性名字争论不休时,福尔摩斯已从烟灰的品牌上推断出凶手的异国背景,从足迹深浅与步幅算出对方身高超过六英尺且左腿略有不便。
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仅凭华生军靴上混合着红土与石膏的泥点,便道出这位军医曾在AFh服役。
这种近乎巫术的演绎推理法,让华生从最初的怀疑转为深深的折服,笔记本的空白页开始填满对“福尔摩斯推理术”的惊叹。
而被震撼的何止是华生啊,还有无数的读者们。
这一天福尔摩斯的“演绎推理法”直接也火遍了全球。
无数人都在有意或是无意的观察周围的人,然后展开一阵或是精准或是完全搞笑的推理。
而案件的发展在第二部分突然转向大洋彼岸的犹他州。
1847年的盐湖城,摩门教信徒用原木搭建的堡垒在荒漠中崛起,一群披着黑袍的信徒在篝火前吟诵经文,帽檐下的眼睛闪烁着狂热的光。
少女露西?费瑞厄有着亚麻色的长发与小鹿般的眼睛,她与流浪至此的樵夫杰斐逊?霍普的爱情,像沙漠里的仙人掌花般顽强绽放,却被视为触犯教义的异端。
当教中长老以“神的旨意”为名,强迫露西嫁给年过半百的德雷伯时,这个年轻的樵夫带着爱人与她的养父连夜逃亡,帆布篷车在戈壁上留下蜿蜒的车辙。
但骑着快马的“复仇天使”终究追上了他们,露西被强行带回堡垒,在德雷伯的宅邸里凋零成一朵枯萎的白玫瑰,她的父亲约翰?费瑞厄则被绑在十字架上活活烧死。
霍普藏在山谷的岩石后,看着爱人的坟墓上长出第一丛野草,眼中燃起的复仇火焰,三十年未曾熄灭!
这段跨越大陆的往事,如同一把生锈的钥匙,悄然插入伦敦凶案的锁孔...
原来墙壁上的血字不是即兴的涂鸦,而是一个男人用半生时间刻下的誓言!!
《血字的研究》这部小说的大高潮在贝克街的出租屋里骤然降临。
福尔摩斯让贝克街小分队的流浪儿全城搜寻“一匹右前腿微跛的辕马”,自己则披着晨雾坐在马车夫的座位上,等待猎物上钩。
当杰斐逊?霍普赶着马车停在 221b门口时,这个衣衫褴褛的男人甚至对开门的福尔摩斯露出职业性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