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大多面色惨白如纸,眼神涣散,步履蹒跚,神情萎顿不堪,早已失去了往日的威风。
不过,他们身上还算干净,显然在行刑前被允许做了简单的清理,保留了一丝最后的体面,却也更加反衬出命运的残酷与冰冷。
当这支死亡队列缓缓经过观刑台前方时,人群中不可避免地爆发出一阵骚动。
围观的百姓们看着这些曾经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贵族爷如今沦为阶下囚,眼神中充满了复杂的情绪——有幸灾乐祸,有鄙夷不屑,也有对权力无常的深深恐惧。
不知是谁先啐了一口,低声骂了句“狗官!活该!”,这声音如同点燃了引线,顿时引来了更多压抑已久的斥责和唾骂声,如同细密的冰雹砸落在那些囚犯的身上。
或许是这民众的鄙夷刺激了他们,或许是近距离看到高台上那决定他们生死的、如同神只般冷漠的夏王,彻底击溃了他们最后的心防。
突然,队列中一个原本失魂落魄的前县令猛地抬起头,死死盯住王座上的秦思源,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用尽全身力气挣脱着衙役的压制,嘶声哭嚎起来:
“大王!大王啊——!罪臣知错了!罪臣猪油蒙了心,罪该万死!求大王开恩,饶罪臣一条狗命吧!罪臣愿献出所有家产,愿去边关做苦役,求大王饶命啊——!”。
他的哭喊凄厉而绝望,在空旷的广场上显得格外刺耳。
这一声哭嚎,如同打开了泄洪的闸门。
“大王饶命!”
“臣再也不敢了!求大王给个机会!”
“大王!念在微臣曾随您鞍前马后,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
“我不想死!大王开恩啊——!”
哀求声、哭嚎声、磕头作揖声瞬间连成一片,原本死气沉沉的囚犯队伍顿时崩溃了。许多人瘫软在地,被衙役强行拖行。
有人拼命想朝观刑台方向磕头,额头撞击在坚硬的水泥地上,发出“咚咚”的闷响,顷刻间便是一片血肉模糊。
而这凄惨的景象,也彻底引爆了被隔离在警戒线外、早已肝肠寸断的犯人家属们。
“老爷——!”
“爹——!”
“儿啊——!大王开恩啊——!”
家眷人群中爆发出更加悲恸的哭喊,许多女眷瘫倒在地,捶胸顿足,向着观刑台的方向拼命叩首,声嘶力竭地哭求着,希望能用这悲声打动高台上那位冷酷的君王。
一时间,哀求声、哭嚎声、镣铐声、衙役的呵斥声、百姓的议论鄙夷声……种种声音混杂在一起,在这片象征着绝对王权与律法无情的巨大水泥广场上空交织、碰撞、回荡,构成了一幅绝望与威严激烈对抗,令人观之窒息的震撼画面。
然而,高台之上,那黑色的身影依旧稳如磐石,面容冷峻,没有丝毫动容,仿佛脚下那百人的求生哭嚎,与清风拂过无异。
这份极致的平静,比任何咆哮都更具威慑力,让所有观刑者,从官员到百姓,心底都升起一股刺骨的寒意。
面对骤然爆发的混乱哭求,高台上的秦思源连眉毛都未曾动一下,侍立一旁的侍卫统领眼神一厉,无需王命,猛地一挥手。
霎时间,一队如狼似虎、身披甲胄的王宫侍卫便冲入场中,他们动作迅捷而粗暴,毫不留情地用刀鞘拍打、用脚踹向那些瘫软在地或试图挣扎的囚犯,冰冷的呵斥声压过了哭嚎:
“肃静!”
“王驾之前,岂容喧哗!”
与此同时,另一队侍卫则冲向骚动的家属区域,形成一道坚固的人墙,厉声警告,强行将悲恸欲绝的人群向后驱赶、压制。
在绝对武力的弹压下,现场的混乱很快被强行遏制。
囚犯们被重新拖拽起来,如同待宰的羔羊,只剩下绝望的呜咽和粗重的喘息,家属区的嚎啕也变成了压抑的、断人肝肠的低泣。
秩序恢复后,一名身着深青色监察院官袍的官员,手持一卷文书,面容肃穆地走到观刑台最前方,面向广场上万千民众。
他清了清嗓子,声音通过一个铁皮喇叭被放大,清晰地传遍四方:“肃静!现宣读首名罪犯罪状!”
广场上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
“罪犯,张悍!”监察官的声音洪亮而冰冷,不带丝毫感情,仿佛在陈述一件与己无关的事实,“原大夏男爵,保宁府从龙旧部,曾授三等战功勋章!”。
他每念出一个头衔,都让台下许多知道“张悍”其人的官员和百姓心中一跳,这可是真正的“老功臣”!
“然!”监察官话锋陡然一转,声音拔高,充满了痛心与愤慨,“此獠自受封爵位,执掌权柄之后,便忘乎所以,辜负大王天恩,视国法为无物!”。
监察官目光如炬,扫过台下众人,声音沉痛而凛然:
“其一!贪污军饷,喝兵血!其在担任后勤司主事期间,利用职权,虚报名额,克扣将士御寒衣物、伙食津贴,累计贪墨白银两万八千银元!此钱皆是前线将士用命换来,每一块都沾着血汗!此罪,愧对军中同袍,更负大王信任!”。
“其二!强抢民女,杀伤人命!其于光天化日之下,纵马街市,见民女陈氏貌美,便起歹心,当街强掳!陈氏父兄上前阻拦,竟遭其随行人员毒手,老父被殴重伤,不治身亡,兄长亦落下残疾!此等行径,与匪类何异?视王法为何物?视人命如草芥!”。
“以上二罪,铁证如山!其身为行伍出身,非但不思报国护民,反以手中权势,行此等卑劣残暴之举,实乃军人之耻,国法难容!不杀,不足以正国法!不杀,不足以慰冤魂!不杀,不足以安民心!”
监察官每念出一条,声音便更冷一分,最终,他合上文书,目光如电,扫过全场,做最终陈词:
“以上罪行,人证物证确凿,经监察院详查,法院复核,罪徒张悍亦供认不讳!大王仁德,念其旧功,曾给予其悔过之机,然其不知悔改,多方遮掩!”。
“此等行径,上愧对大王信重之恩,下愧对黎民供养之情!于国法不容,于天理不容,于人情亦不容!今日伏法,实属罪有应得,死有余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