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太守府衙,雄踞于城中轴,五进七重的院落盘踞了整条坊市。
两尊丈高黑玉麒麟镇守正门,目露凶光,门楣高悬“肃清海岱”御赐金匾,朱漆大门需四名壮丁合力方能推开。
此时未至卯时,照理应是府衙初醒、点卯备勤的时辰。
然而此刻府门前竟是水泼不进!
府衙门前广坪已被紧急驱赶得空无一人。
近百名皂衣衙役、青袍属官、乃至紫带捕头密密麻麻跪满了整个庭院,鸦雀无声,连呼吸都屏至最微。
为首一人,身着簇新仙鹤衔芝石青补服,正是沧州太守陈昌黎。
他年近六旬,保养得宜的脸此刻泛着不正常的油光,精心修剪的胡须微微颤抖。
听到那由远及近、如同催命符般精准响起的马蹄声,他猛地一抬衣袖:
“伏迎世子殿下!”
上百人齐刷刷以头抢地,“咚”一声闷响震荡青石地砖!
林臻勒马收缰,巨大的黑骏人立而起,发出一声震耳嘶鸣,四蹄轰然落定于跪拜的人群前一步之遥,激起的尘埃扑上最前排官员的帽缨,却无一人敢稍动分毫。
林臻端坐马背,逆着初升的日光投下俯视众生的冷硬剪影,声音穿透死寂:
“起来吧。”三个字,无温无愠。
陈昌黎几乎是连滚爬带地抢先弹起,佝偻着腰小跑至林臻马侧,那张堆满谄笑的老脸抬得恰到好处,既显恭敬又不露过分谄媚:“沧州太守陈昌黎,叩见世子!”
“世子亲临,实乃沧州百官万民之幸!下官闻讯晚矣,匆忙间迎候不周,死罪死罪!还请世子殿下先移步后堂雅舍小憩,解鞍乏,略备薄茶润喉……”
他语速极快,每个字都浸透了谦卑与迫不及待的讨好,肥胖的身躯因喘息微微起伏。
“不必。”
林臻翻身下马,动作利落干脆,黑氅甩出一道冰冷的弧线,径直越过伏地的人群向内走去。
“现在去卷宗库。带路。”
陈昌黎脸上的笑容瞬间僵硬凝固。
一层细密的冷汗瞬间浸透了他崭新的交领内衫,紧贴后脊冰凉一片。
卷宗库?
去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
一股带着陈腐血腥气的寒意悄然爬上他的脊椎骨。
府衙深处的卷宗库院,独处衙府西翼最僻静处,常年铁门紧锁,唯有历任太守及掌卷典吏可入。
林臻踏入布满青苔的石板庭院,一股混杂了樟脑、灰尘和纸张腐朽的浓郁气味扑面而来。
院中古槐参天,投下阴森森的浓影,将一座方方正正、无窗只开高顶气孔的厚石建筑笼罩其中。
厚重的包铁门扉已被打开,沉重的链条垂落。
掌卷典吏赵诚早已候在门口,是个脸色苍白、两颊凹陷的中年人,此刻抖如筛糠,手中托着的钥匙串哗啦作响。
陈昌黎抢在林臻前半步,对赵诚厉声喝道:“还不滚开!仔细给世子殿下掌灯引路!”
“是……”
幽暗、冰冷的库内空间宛如巨大墓穴。
数丈高的黑铁木架子,如同沉默的巨人行列,其上密麻麻塞满了纸色枯黄、线装散乱的卷宗册,层层叠叠压迫着人的神经。
壁上悬挂的几盏桐油灯只能提供昏黄摇曳的微光,投射出无数扭曲摇曳的阴影。
空气里悬浮着看不见的尘埃微粒,每一次呼吸都带着腐朽的铁锈味。
“世子要查何年何卷?下官立刻命人为您查找……”
陈昌黎的声音在偌大的库房里带着奇异的回音,他的目光在林臻脸上扫过,试图捕捉一丝线索。
心脏在胸腔内擂鼓般撞击,他几乎要忍不住去抹额角滑下的一滴冷汗。
“天龙十七年,”林臻的声音在昏暗中如冷玉相击,清晰得令人心颤,“沧州府治下溪林村,郑元德一案卷宗。”
“郑……郑元德?!”
陈昌黎只觉得脑子“嗡”的一声,眼前瞬间发黑!
这三个字如同丧钟在他颅腔里猛烈敲响!
那个尘封在污秽淤泥最深处的名字!
那段被他用权势和伪善强行钉死的历史!
他强忍着瘫软的冲动,喉结艰难地上下滚动几下,挤出嘶哑的声音,带着最后一丝侥幸的试探:“世子怎会突然翻看这等小地方的陈年积案?那案子……那案子乃是二十多年前的旧事,据下官所知早已尘埃落定,卷宗也不甚齐整……”
林臻猛地侧首,眸光如淬了寒冰的利剑,骤然钉在陈昌黎那张因恐慌而扭曲的老脸上!
库房昏暗的光线下,那目光穿透了谄媚的伪装,直刺他灵魂深处的惊惧:
“陈太守是在质疑本世子翻阅府衙卷宗的权限?”
每一个字都像冰锥扎进陈昌黎的耳膜。
“不敢!下官万万不敢!”陈昌黎浑身一哆嗦,几乎是趴伏下去,声音变了调,“赵诚!还不快找!所有相关卷宗一片纸都不能少!快!若找不到,本官扒了你的皮!”
他的咆哮在空旷库房回荡,色厉内荏。
赵典吏踉跄着扑向深处一排标着“天保”字样的木架,枯瘦的手脚笨拙,带动满架灰尘扑簌簌下落。
翻箱倒柜声在死寂中格外刺耳。
橙萱站在林臻身后阴影里,佩剑的剑柄已被手心汗水浸得滑腻。
她看着赵诚苍白如鬼的脸,看着陈昌黎袍袖下微微发抖的拳头,看着铁架上那个刻着“郑元德”三个模糊墨字的发黄卷宗袋被翻出……强压的怒火在她胸膛里熔岩般翻滚,每一次呼吸都带着灼痛。
赵诚托着那个异常“干净整洁”的卷宗袋(在一众破旧册本中显得尤为扎眼),抖抖索索送到林臻面前。
林臻抬手,修长的手指抚过那滑腻坚韧的新裱封面,感受着手工劣质宣纸刻意做旧的触感,唇角勾起一丝冰冷的弧度。
他翻开——
首页纸张雪白挺括,墨迹乌亮如新,格式严谨,字迹却刻意模仿着一丝潦草古拙:
“天保十七年季春沧州府报斩重案卷。”
被告:郑元德,男,溪林村人。父:郑有财。
罪状:
一、逆伦凶恶,天理难容。于本月初七夜,因口角微忿,暴起发指,狠心将其生父郑有财大力推搡仆倒,致郑有财头触坚硬供桌角,颅骨崩裂,颅内血涌,须臾毙命!显系故意杀父,罪大恶极!
二、其妻柳氏,本柳家庄人。查实该妇秉性淫邪,不守妇道。早与其翁郑有财有苟且之行迹,私相授受,通奸乱伦,人伦尽丧!实属败坏纲常,罪不容诛!
判:
郑元德所犯弑父之逆伦重罪,罪证确凿,依《大乾律·刑律》子殴父致死条,处斩决!尸悬东门示众三日,以儆效尤!
柳氏所犯淫乱悖伦,通奸翁公之十恶不赦重罪,依《大乾律·刑律》妻妾与人通奸致翁公殒命条,处杖毙!尸付曝市一日,警诫效尤!
着即此判,府衙画押用印,永以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