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夏夜的阴影与未说的清白
市中院的审判庭里,空调的冷风似乎也带着滞涩的沉重。赵桐权翻开2028-刑字第176号卷宗时,指尖停在一张模糊的监控截图上——画面是城郊公园的小径,路灯昏黄,一个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正跌跌撞撞地跑,身后跟着个深色身影。卷宗认定,那身影是被告林风,他对女孩实施了强奸,证据包括女孩的指控、林风指甲缝里的女孩皮肤组织、以及他手机里曾搜索“公园僻静处”的记录。
被告席上的林风低着头,二十出头的年纪,衬衫袖口磨得起了毛,手腕上的镣铐随着呼吸轻轻晃动。他是附近大学的物理系学生,成绩优异,案发前正在准备研究生考试。
“被告人林风,你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强奸罪’有异议吗?”审判长的声音打破沉寂。
林风猛地抬头,喉结滚动了两下,声音带着哭腔:“我没有!那天晚上我在公园散步,看到她被三个男人围堵,就上去拉了一把,结果她吓得跑了,那三个人打了我一顿就跑了……”
“反对!”公诉人举起鉴定报告,“被害人王某的陈述与伤情鉴定完全吻合,她的颈部有扼痕,衣物有撕裂,这些都指向暴力性侵。而你的指甲缝里有她的dNA,手机搜索记录证明你有预谋——这难道不是铁证?”
赵桐权的目光落在卷宗的“被害人陈述”页上,女孩说“施暴者穿深色连帽衫,身高约175cm,说话有口音”。而林风当天穿的是浅色运动服,身高183cm,且是本地人,说话没有口音。重生记忆突然刺痛他:这起案子三年后曾引发争议,女孩在心理干预时终于说出真相,真正的施暴者是三个流窜惯犯,林风是路过施救的人,却因慌乱中与女孩有肢体接触被误认。
“审判长,我请求传唤被害人王某出庭。”赵桐权的声音平稳,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力量。
女孩被法警带进来时,脸色苍白,眼神躲闪。赵桐权没有直接提问,而是调出公园的另一处监控——画面里,案发前半小时,三个穿深色连帽衫的男人曾在公园门口徘徊,其中一人的鞋跟处有块明显的磨损,与案发现场留下的鞋印吻合。
“王某,”赵桐权的声音放轻,“你说施暴者有三个人,对吗?”
女孩愣了愣,下意识点头,随即又慌乱地摇头:“不……是一个……”
“你颈部的扼痕,经鉴定是双手造成的,单个施暴者很难形成这样的力度和角度。”赵桐权调出法医的补充鉴定,“而且你的指甲缝里,除了林风的dNA,还有另一种陌生男性的dNA,与那三个男人中的一人吻合。”
林风突然激动起来:“是他们!他们把我打倒在地,还说‘敢多管闲事就废了你’!我挣扎的时候抓到过其中一个人的衣服……”
公诉人立刻反驳:“那为何被害人一口咬定是林风?他的手机搜索记录怎么解释?”
“搜索记录是因为我在做一个关于‘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的课题,”林风从法律援助律师手里接过研究报告,“里面有对全市公园僻静处的统计,这是我的导师可以证明的。”他看向女孩,眼神里满是急切,“你是不是吓坏了?我拉你的时候太用力,是不是弄疼你了?对不起,但我真的是想救你……”
女孩的眼泪突然涌出来,双手捂住脸:“对不起……那天太黑了,我吓坏了……他们打你的时候,我以为你们是一伙的……我跑回家后不敢说有三个人,我怕他们报复……”
庭内一片哗然。赵桐权调出林风的就医记录:案发第二天,他因“多处软组织挫伤、轻微脑震荡”去医院就诊,伤口与被多人殴打的情形完全吻合。而那三个男人的身份也已查明,是近期流窜作案的抢劫团伙,在邻市作案时被抓获,供述中提到“在城郊公园抢过一个女孩,还打了个多管闲事的小子”。
“林风指甲缝里的dNA,”赵桐权继续陈述,“是他拉拽女孩时不小心刮到的;而他手机里的通话记录显示,案发后第一时间他就打了110,只是没等接通就被打晕了——这不是施暴者的行为,是施救者的本能。”
公诉人的脸色彻底白了,手里的卷宗滑落在地。林风看着女孩,眼里的委屈渐渐变成理解:“没关系,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
最终判决宣布“林风无罪”时,他站在被告席上,没有欢呼,只是对着女孩的方向深深鞠了一躬:“希望你能好起来。”
女孩泣不成声,被母亲扶着走出法庭。赵桐权看着林风单薄的背影,想起重生前的结局:他因“强奸罪”被判十年,出狱后彻底消沉,而那三个真正的施暴者又祸害了多个女孩才落网。
阳光透过审判庭的高窗,落在林风紧握的拳头上——那双手曾握过物理课本,曾想拯救一个陷入危险的女孩,此刻终于洗清了污渍。赵桐权合上卷宗,明白有些案件的真相,就像夏夜的阴影,看似密不透风,只要有一丝勇气去撕开,就能让阳光照进来,还无辜者以清白,给受害者以直面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