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叫三遍时,温乐瑜是被窗台上的麻雀吵醒的。
她蜷在炕角,身上盖着件带着皂角香的军绿色旧大衣,鼻尖萦绕着淡淡的烟草味——不是呛人的劣烟,是混合着松针气息的旱烟,温软地裹着她,像被人小心翼翼揣在怀里的暖炉。睁眼时,正对上沈晏廷的视线,男人坐在炕沿,军裤膝盖处磨出了毛边,却洗得发白透亮,手里攥着根红绳,正笨拙地给她缠昨天被柴禾划破的指尖。
“醒了?”他声音有点哑,像是刚喝过山泉水,“昨晚发烧说胡话,现在头还晕不晕?”
温乐瑜摇摇头,指尖被他捏在掌心,粗粝的茧子蹭过皮肤,竟不觉得扎人,反倒像有股暖流顺着血管往心里钻。她这才想起穿书前和林薇薇在宿舍吐槽的剧情——原主温乐瑜胆小如鼠,被分配给“暴戾糙汉”沈晏廷,新婚夜就被吓得缩在炕尾,没熬过冬天就染了风寒去了;而林薇薇那个“怪力大小姐”,本该嫁给沉稳的沈晏廷,却阴差阳错嫁给了游手好闲的弟弟沈晏明,最后在知青点被磋磨得没了气焰。
可现在……
“沈晏明你个小王八羔子!给我站住!”
院外突然炸响林薇薇的怒吼,紧接着是桌椅碰撞的哐当声。温乐瑜吓得往沈晏廷身后缩了缩,男人顺势把她往怀里带了带,掌心按在她后颈轻轻摩挲:“别怕,薇薇跟晏明闹着玩呢。”
话音刚落,林薇薇拎着沈晏明的耳朵冲进来,后者疼得龇牙咧嘴,手里还攥着半个啃剩的窝头。“乐瑜你看看!这混球居然敢偷藏白面馒头,说要留着跟村口二丫换糖吃,我看他是皮又痒了!”林薇薇说着,另一只手“啪”地拍在沈晏明背上,那力道,竟把结实的小伙子拍得踉跄了两步。
沈晏明疼得直抽气,却梗着脖子喊:“那是我凭本事藏的!谁让你昨天把我攒的弹珠全换了红糖,我还没找你算账呢!”
“你还敢提?”林薇薇眼睛一瞪,手腕翻转就把沈晏明反剪了胳膊,“前天让你去公社领布票,你倒好,跟人赌牌输了个精光,要不是我去把你捞回来,你现在还在公社大院蹲着呢!”
温乐瑜看得目瞪口呆,偷偷拽了拽沈晏廷的衣角:“他们……他们这样,没事吗?”
沈晏廷低笑一声,声音震得胸腔发颤:“没事。薇薇力气大,晏明皮糙肉厚,这样闹着,倒比以前他跟人打架强。”他转头冲院里喊,“妈,早饭好了没?”
沈母端着个大瓷盆进来,里面是黄澄澄的玉米糊糊,上头卧着两个白胖的荷包蛋,一眼就知道是特意给新媳妇留的。“早好了。”她瞪了沈晏明一眼,却对着林薇薇笑,“薇薇啊,别跟他置气,妈给你留了块腊肉,中午给你炒蒜苗。”
林薇薇这才松了手,沈晏明揉着胳膊嘟囔:“偏心眼。”却见林薇薇从兜里掏出颗水果糖塞给他,声音放软了点:“下次再赌牌,我就把你藏在床板下的小人书全烧了。”沈晏明立刻点头如捣蒜,剥糖纸的手都快了三分。
温乐瑜看着这光景,突然想起书里写的“恶毒婆婆”沈母——说她重男轻女,苛待原主,可现在老人家正把荷包蛋往她碗里推,还絮絮叨叨说“女孩子家要多吃点,看你瘦的”;书里说沈晏廷“家暴成性”,可现在他正耐心地帮她把玉米糊糊搅凉,还把自己碗里的蛋分给她一半,说“我不爱吃溏心的”。
吃过早饭,沈晏廷要去后山砍柴,临走前往温乐瑜兜里塞了把野栗子:“后山有酸枣,我给你摘点回来。待在家里别乱跑,要是妈让你干活,就说头晕,我回来替你干。”
温乐瑜捏着温热的栗子,看着他扛着斧头出门的背影,突然觉得书里的“暴戾”二字,怕是作者瞎编的。
这边沈晏廷刚走,那边林薇薇就凑过来,神秘兮兮地掏出个红布包:“你看我从沈晏明床底下搜出来啥?”打开一看,竟是块印着小雏菊的的确良布料,在灰扑扑的八零年,鲜亮得像朵刚开的花。
“这是……”
“他偷偷攒钱买的,说要给‘温柔贤淑’的媳妇做件新褂子。”林薇薇挑眉笑,“结果娶了我这么个能把他按在地上打的,他不敢拿出来,我替他收着了。”她说着,突然压低声音,“不过说真的,沈晏明虽然混,但昨晚我咳嗽,他居然半夜爬起来给我找止咳糖浆,那笨拙样,比书里写的‘渣男’强多了。”
温乐瑜也跟着笑,心里的不安渐渐散了。
傍晚沈晏廷回来时,背篓里除了柴火,还装着半篓酸枣,裤脚沾着泥,额角渗着汗,却先从怀里掏出片大荷叶,里面裹着几颗红得发亮的野草莓:“看你爱吃甜的,这玩意儿比酸枣甜。”
温乐瑜刚要接,沈母突然在院里喊:“老大媳妇,去把那筐红薯洗了!”
温乐瑜刚要起身,沈晏廷已经把荷叶塞给她,沉声道:“我去吧。”
沈母不乐意了:“哪有大男人洗红薯的?让她去!”
“她昨天发烧还没好利索。”沈晏廷拿起扁担,语气平淡却不容置疑,“再说娶媳妇是疼的,不是当牛做马的。”他说着,径直去水缸边舀水,留下沈母在原地张着嘴,半天说不出话。
温乐瑜躲在门后,看着沈晏廷弯腰洗红薯的背影,突然想起书里写的“早死结局”——要是每天都能吃到他摘的野草莓,听他说“娶媳妇是疼的”,这样的日子,怎么舍得早死?
晚饭时,沈晏明突然从怀里掏出个烤得金黄的玉米,塞给林薇薇:“给,你爱吃的。”林薇薇愣了一下,接过来咬了一大口,含糊道:“算你有点良心。”
沈晏廷则把温乐瑜碗里的粗粮饼换成白面馒头,自己啃着玉米糊糊,还不忘往她碗里夹咸菜:“这个不咸,你能吃。”
沈母看着两个儿子儿媳,突然叹了口气:“以前总盼着老大娶个体面姑娘,老二收收心,现在倒好,娶错了人,反倒比书上写的顺溜多了。”
温乐瑜和林薇薇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笑意。或许穿书这场乌龙,就是为了让她们明白——哪有什么注定的结局?日子是自己过的,男人是自己调教的,哪怕开局错了,只要俩姐妹联手,糙汉能宠成忠犬,混混能掰回正途,那些吓人的“早死”预言,不过是纸糊的老虎,一戳就破。
夜深时,温乐瑜躺在沈晏廷铺的厚褥子上,听着隔壁林薇薇和沈晏明斗嘴的声音,还有窗外沈晏廷帮她摘酸枣的动静,突然觉得这八零年的秋夜,暖得让人不想睡。
原来最好的穿越,不是改写结局,而是让你在错嫁的乌龙里,撞见意想不到的温柔;最好的妯娌,不是相敬如宾,而是你帮我挡着恶婆婆,我替你收拾混小子,俩人手拉手,把苦日子过成甜的。
至于书里的剧情?早被她们撸起袖子干出来的新生活,远远甩在身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