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线索后,韶华立刻通过律师将信息传递给孙宾和吴越。
“孙威涉及多起未成年人失踪案”。
有这句话,加个地点就够了。不然孙宾和吴越也该退休了。
两人一听这话,眼睛瞬间亮了,这可是天大的案子!
他们立刻申请搜查令,带着刑侦队的人直奔茗屿中学。
在韶华的远程提示下,他们避开了教学楼和花坛,直接将目光锁定在学校操场。
“吴队,你看那边!”一名警员指着操场西北角的草坪,那里的草比其他地方长得格外茂盛,甚至有些杂乱无章。
吴越蹲下身,用手拨开草叶,发现泥土似乎有被翻动过的痕迹。
“就在这边挖!”他一声令下,几名警员立刻拿起铁锹开挖。
铁锹刚下去没多久,就传来“铛”的一声闷响,像是碰到了塑料布。
随着泥土一点点被挖开,一具用黑色塑料布紧紧包裹的尸体渐渐显露出来。
周围的警员都屏住了呼吸,吴越亲自上前,小心翼翼地揭开塑料布的一角——一张苍白的少女脸庞露了出来,正是三个月前失踪的茗屿中学初二学生!
“继续挖!扩大范围!”吴越的声音带着抑制不住的激动。
果然,在旁边不到三米的地方,他们又陆续挖出了两具同样用塑料布包裹的女尸,经辨认,分别是一年半前和七个月前失踪的两名女学生。
与此同时,搜查孙威住处的警员也有了重大发现。
搜查孙威房间的警员们屏住呼吸,目光在这个看似整洁的卧室里扫过。
书桌上摆着整齐的课本和试卷,墙上贴着篮球明星的海报,一切都透着“乖学生”的假象。
可随着搜查的深入,这种假象被一点点撕碎。
“队长,床底有东西!”一名年轻警员蹲下身,伸手探向床底,摸到了一个硬邦邦的木盒子。
几名警员合力将木盒拖出来,盒子上挂着一把生锈的小锁。
吴越接过警员递来的撬棍,轻轻一撬,锁就开了。
盒盖打开的瞬间,一股陈旧的霉味混杂着淡淡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里面赫然放着一个黑色U盘,还有一把裹在纸巾里的水果刀,纸巾上隐约可见暗红色的污渍,像是干涸已久的血迹。
吴越戴上手套,小心翼翼地拿起U盘,找来了笔记本电脑插入。
随着进度条加载完成,他点开了第一个文件夹,刚看了几秒钟,就猛地攥紧了拳头,脸色瞬间变得铁青,连呼吸都急促起来。
屏幕里的画面扭曲而恐怖,孙威戴着面罩,和几个同样蒙面的少年一起,对被绑在椅子上的女生施暴,每一个镜头都透着令人毛骨悚然的恶意。
录像按日期编号,清晰记录了他们伙同杀害三名女学生的全过程,内容令人发指。
每个视频文件都标注着受害者的名字,播放进度条旁还附带着简短的“备注”,字字诛心。
“林晓雨,敢拒绝我,就得死。”第一个视频的备注里写着。
画面中,他们将林晓雨骗到废弃仓库,粗暴地将她绑在铁架上,进行了长期的囚禁折磨。
镜头特写里,林晓雨从最初的激烈反抗到后来的麻木绝望,眼神里的光一点点熄灭。
而第二个女生张萌的视频备注只有三个字“长得带劲”,仅仅因为外貌,就被他们用同样的方式掳走。
第三个女生李婷的视频则记录了她发现仓库里堆积的录像硬盘后,被几人捂住嘴拖走的场景,最终也没能逃过魔爪。
录像里还能看到他们拍摄大量虐待视频的过程,孙威熟练地操作着摄像机,其他少年则在镜头前更加肆无忌惮。
他们将这些视频加密后,通过境外非法渠道售卖,U盘里的交易记录显示,每次收到钱款,几人就会去KtV、网吧挥霍。
视频间隙穿插着他们的嬉笑声,“那些惨叫,可真是天籁啊”,这句对话清晰地传出来,让见惯了大案的警员们都忍不住脊背发凉。
通过视频里的体态特征和声音比对,警方确认参与此事的共有五人,除了主导的孙威,还有四个同伙,都是平时和他一起厮混的“兄弟”。
令人意外的是,这四个同伙也都参与了之前的群架,正是被葛红绸打断腿、此刻还躺在医院里喊着“要赔偿”的那几个。
他们仗着自己是未成年,又有孙威在背后策划,以为这些录像藏得隐秘,就能一直逍遥法外。
警方立刻赶到医院,将笔记本电脑放在那四个同伙面前,播放了录像片段。
原本还在叫嚣着“警察打人要赔钱”的少年们,看到屏幕里熟悉的场景和自己的身影,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身体控制不住地发抖。
“不是我干的!是孙威逼我的!”其中一个染着绿毛的少年率先崩溃,哭喊着招供,“录像都是孙威拍的,我只是……只是……”
尽管他们百般抵赖,但证据不会说谎。
警方在孙威的电脑里找到了加密的录像备份,虽然画面里的人都戴着面罩,但通过体态特征比对,与这四个少年完全吻合。
更关键的是,在三名女学生的遗体上,法医提取到了五人的生物检材,dNA比对结果完全一致。
铁证如山,容不得他们有半点狡辩。
孙威以为能将这些罪恶永远掩盖,却没想到仅仅因为一次群架,他人死了,这桩隐藏两年的惊天罪恶也暴露在了阳光下。
而他精心拍摄、以为能当作“战利品”的录像,最终成了他将同伙们送上断头台的最关键证据。
这个消息一经公布,瞬间扭转了舆论风向。
之前谩骂沈韶华的网友们纷纷沉默,随后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原来孙威根本不是什么“无辜少年”,而是一个隐藏极深、心理扭曲的杀人犯!
沈韶华“失手”杀害的,竟是两个双手沾满罪恶的“活畜生”。
#沈韶华神级应激反应#的话题一夜之间冲上热搜榜首。
评论区里满是惊叹与敬佩:“沈局这简直是冥冥之中为民除害啊!”
“这种恶魔死有余辜,沈局没错!”
甚至有很多网友大骂“死得太便宜他们了”。
但舆论归舆论,法律归法律。
尽管民意沸腾,警方仍需按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
不过此刻,沈韶华的“过失致人死亡”案已经出现了重大转机,所有人都清楚,洗清她冤屈的那一天,已经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