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说到,皮特眼神凛凛,一声令下:“开火!”
“砰砰砰!”
步枪的雷鸣陡然炸响,如惊雷滚过旷野,瞬间盖过战场的风啸,连脚下龟裂的焦土都被震得微微发颤。亚马逊女战士们脸色骤变——既没见箭矢破空的残影,也没觉察到暗器袭来的风声,只听“砰”的一声闷响,身边的同伴便直挺挺栽倒在地,鲜血顺着弹孔汩汩冒出,初时如红梅绽于焦土,转眼便晕开大片暗红,浸透了身下早已干涸的土地,连风掠过,都似裹着几分血腥气。
这武器的声势与速度,远远超出了她们对“远程兵器”的所有认知,惊得不少人下意识攥紧手中长弓,指节泛白,连呼吸都漏了半拍。有人低声呢喃:“这是什么武器?竟快过风、烈过雷?”
直到这时,阿莫斯的黑色箭矢才姗姗来迟,带着刺耳尖啸直取皮特面门。
皮特嗤笑一声,眼底不屑翻涌:“想用这破玩意儿伤老子?简直是关公面前耍大刀,自不量力!”话音未落,他手腕一翻,一块磨得锃亮的星星铁圆盘已挡在脑门儿前,圆盘边缘还泛着淡淡的金属光泽。
“铛!”
清脆的撞击声刺耳至极,黑色箭矢狠狠撞在圆盘上,巨大的冲击力让皮特都往后晃了半步,靴底碾过焦土,留下两道浅痕,可那星星铁圆盘却纹丝不动,连道细微划痕都没留下。黑色箭矢像是遇上了克星,挣扎着冒了两缕黑烟,便消散在风里——再厉害的魔法,遇上星星铁也得歇菜,这在战场上是铁打的规矩,皮特早摸得门儿清。
白精灵们自己都愣在原地,握着步枪的手微微发紧——她们早知道这新武器不一般,却没料到威力会这么猛。愣了片刻,惊喜渐渐涌上眼底,看向步枪的目光亮了几分,连带着腰杆都挺得更直,方才的紧张,尽数被底气取代。有人忍不住笑道:“有这武器在,咱们再也不用躲着亚马逊了!”
可皮特心里早有盘算,脸上半点意外都没有。他之所以选在这里停下,就是掐准了黑精灵的长弓射不到这儿,整个战场上,也就阿莫斯手上那把怪弓能勉强够着;而他亲手设计的步枪,本就是为远程作战量身打造——十二点七毫米的硬弹头,再配上白精灵远超常人的臂力与精准度,用起来竟比寻常人拿气枪还轻松。论射程,论威力,这步枪压根不是弓箭能比,就像拿弩箭跟火炮较劲儿,根本不是一个量级的东西。
他抬眼扫过脸色铁青的阿莫斯,又瞥了眼身后骚动起来的雷诺部队,咧嘴一笑,声音裹着魔法,传遍阵前:“怎么样?老子的家伙够劲吧?想拦我?你们还嫩了点!今天要么把路让开,要么就等着被老子一锅端,反正老子有的是子弹,陪你们耗到天黑都没问题!”
这步枪可不是凡品,当初设计时,皮特就奔着“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远程杀器去的。想当年,他在那个什么都学的年代,把各种兵器解剖图背得滚瓜烂熟,如今这设计,才算真正派上了用场。他拍了拍枪托,声音里满是笃定:“就这枪,让这帮精灵崽子用,比咱们拿气枪打枝头的傻鸟还轻松!”
果不其然,枪响之后,雷诺阵前当场就炸了锅。加持了迅捷与精准双法术的子弹,直接把长弓的射程碾在脚下,一批黑精灵箭囊还没解开、弓弦都没来得及拉满,就像被镰刀割倒的麦子,成片倒在自家阵前,鲜血顺着阵前的沟壑流淌,竟汇出一小片血洼。“血染征袍透甲红,当阳谁敢与争锋”,这般惨烈,让原本还存着轻视之心的战士,瞬间噤声。
阿莫斯的眼眶都快瞪裂了,眼底凶光毕露,像要把皮特生吞活剥。白精灵和亚马逊在这片丛林里共处多年,表面上“井水不犯河水”,实则全靠白精灵一退再退的忍让。白精灵本就不恋慕利益纷争,遇上亚马逊战士,大多是“惹不起躲得起”,扭头便绕着走。可亚马逊偏不——若说精灵是森林的伙伴、守护者,那亚马逊就是丛林里的饿狼,为了自己的好处,恨不得把森林的骨头都啃得干干净净。
两个种族的价值观压根不在一个频道上,冲突本就是早晚的事。亚马逊一族信奉毁灭与破坏,在这条路上,比素来温和的白精灵走得极端多了。搁以前白精灵没落的时候,真要刀对刀、枪对枪硬拼,那便是“鸡蛋碰石头”,连半点胜算都没有。可今儿个不同了——这老黄历算是彻底翻篇,精灵手里握着步枪这等大杀器,攻守之势,早已反过来了。
说起火枪,早年矮人倒真造过,当年还凭着这玩意儿在战场上出了回风头。可那火枪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货:靠的是燃烧效率低得离谱的劣质火药,用的还是缩小版的燃晶弹。先不说威力够不够看,单是燃晶弹的消耗,就不是寻常势力能扛得住;更别提燃晶弹性子极不稳定,火枪推力压根跟不上,射程更是“矮子看戏——听声儿”,连敌人的边都摸不着。所以这玩意儿在历史上露过一次脸后,就彻底没了踪影,成了没人再提的老古董。
“哼,净玩些花里胡哨的破玩意儿,想赢?还差着十万八千里呢!”阿莫斯嘴角撇得能挂住油壶,语气里满是不服。话音刚落,她脚下忽然腾起一圈紫汪汪的光,光晕顺着地面扩散,身后的亚马逊女战士们紧跟着浑身冒起同款紫光,一颗颗拳头大的光珠绕着她们周身打转,转得飞快,连空气都似被搅动得微微发烫。
“是亚马逊复苏术!”白精灵领队云雀脸色一紧,三步并作两步凑到皮特身边,声音里带着急茬儿,“这是能一直续着的加持术!只要阿莫斯没倒下,她阵里的亚马逊个个都能飞快回血,伤再重,都能慢慢扛回来!”
皮特听完,嘴角一挑,勾起抹冷笑,手里的步枪在掌心转了个利落的圈,枪托“咔嗒”磕了下掌心,声音里满是桀骜:“回血?听着倒挺玄乎。可我倒要问问——要是一枪把脑袋崩开花,她就算有通天的本事,还能回哪门子的血?”
云雀脸色更沉,忙补充道:“大人,阿莫斯是七阶亚马逊牧师,她还有续命术——只要亚马逊死了不超过三十分钟,她能把人从鬼门关拽回来!”
皮特眯了眯眼,手指在枪身摩挲着,心里飞快盘算:二十个山岭巨人,三千亚马逊,一个龙骑士。雷诺这班底,说好听点是“雷声大,雨点小”,说难听点,就是拿不出手。谁不知道他皮特能随便召唤蝎子,要挡那些蝎子的灼热射线,最好是浑身重甲、举着塔盾的高卢武士,可雷诺这儿连个影子都没有,明摆着是留了后手。他往地上啐了口唾沫,心里犯嘀咕:“这雷诺是从哪儿刨出来这么多奇奇怪怪的种族?真是邪门了!”
几番试探下来,双方又回到对峙的僵局,阵前静得可怕,只剩风卷着尘土掠过,偶尔传来几声战士的喘息,或是巨龙在天空扇动翅膀的声响。雷诺虽说一开始吃了点亏,可脸上半点慌色没有,慢悠悠往前一步,声音依旧优雅:“凯恩子爵阁下,看来今儿个咱们是免不了一场死斗了,实在可惜。”
皮特往枪托上蹭了蹭指节,语气里满是不屑,连眼神都带着挑衅:“可惜?老子这辈子就没为打架可惜过!倒是你,等会儿别抱着老子的腿喊饶命,那样就把人丢尽了,也太寒碜些!”
阵前的风,似乎更烈了,步枪的冷光与弓箭的寒芒相对,一场恶战,已在弦上。欲知他们最终是选择死战到底,还是另有转机,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