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爷子前脚刚离开家门,秦铮后脚就牵起了林知夏的手。
“媳妇儿,走,我们也出门。” 秦铮低头看着她,冷硬的眉眼间带着难得的柔和与一丝不易察觉的郑重。
林知夏抬眸,眼中带着询问。
“去友谊商店和百货大楼。” 秦铮语气坚定。
“为了晚上的聚会,我们得好好准备一番。”
他顿了顿,目光扫过林知夏身上那件虽然干净整洁但显然与京市时尚有些距离的旧外套,声音放得更轻了些。
“我的媳妇儿,第一次正式见这些长辈,怎么也不能落了下乘,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媳妇就是最好的。”
他这话说得理所当然,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维护和骄傲。
他不仅要让林知夏得到认可,更要让她光彩照人地出现在众人面前,让所有人都看看,他秦铮娶回来的,是何等出色的女子。
林知夏心中微暖,明白他的心意。
她虽然不在意旁人的眼光,但也深知人靠衣装、马靠鞍的道理,在这种注重体面的场合,得体的衣着本身就是一种尊重和实力的展现。
她也不是没有审美,只是末世和乡间生活让她习惯了实用至上。
如今既然有机会生活的更好,她也不介意为自己、为秦铮好好打扮一番。
“好。” 她展颜一笑,清丽的面容瞬间生动起来,“都听你的。”
两人首先来到了位于繁华地段的友谊商店,这地方在此时可谓是京市顶尖的购物场所。
主要服务外宾、华侨和少数有特殊身份的人员,商品琳琅满目,很多都是市面上见不到的紧俏货,需要外汇券才能购买。
秦铮显然是这里的常客,或者说,秦家的地位足以让他在这里畅通无阻。
他带着林知夏径直走了进去,无视了门口工作人员略带审视的目光。
店内环境明亮整洁,货物陈列井然有序,与外面供销社的拥挤嘈杂截然不同。
穿着呢子大衣、皮鞋锃亮的顾客并不多,但个个气度不凡。
秦铮的目标很明确,直接带着林知夏来到了女装成衣区。这里挂着的衣服,无论是料子、款式还是做工,都明显高出普通百货大楼一截。
有颜色鲜艳的羊毛衫,挺括的女士西装外套,还有几件看起来就价格不菲的羊绒大衣。
“看看喜欢哪件?” 秦铮示意售货员将几件看起来最适合林知夏的款式拿过来。
林知夏的目光平静地扫过这些对于这个时代堪称奢侈的衣物。
她并没有像一般初次进入这种场所的人那样露出惊叹或怯懦,而是以一种审慎而专业的态度,上手摸了摸料子,看了看做工细节。
她的这份镇定,让原本带着几分倨傲的售货员稍稍收敛了神色。
最终,林知夏的目光落在了一件款式简洁大方的浅驼色羊绒短大衣上,以及一条剪裁合体的深灰色毛料直筒裤上。
颜色搭配沉稳又不失柔和,非常适合正式场合,也能最大限度地衬托她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