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维的帅旗,是整个南征大军中,最为显眼的存在。
三万汉军主力,旌旗如林,刀枪如雪,沿着从成都通往越巂的官道,浩浩荡荡地向前推进。那声势,仿佛要将沿途的山川,都踩在脚下。
然而,这支大军的行进速度,却慢得令人发指。
“报——!今日行程二十八里,已至马湖,请大将军下令安营!”
“准!”
中军帐内,姜维看着地图上那短得可笑的一截行军路线,浓密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这已经是他领兵的第十天了。
十天,仅仅推进了不到三百里。
对于一支以骑兵和精锐步卒为主的汉军主力而言,这简直是龟速。军中的怨言,已经开始像潮水一样,在私下里蔓延。
“大将军,咱们这是要去巂州救人,还是去游山玩水啊?”一名性如烈火的牙门将,终于忍不住,在军议上发了牢骚,“再这么磨蹭下去,张将军怕是连骨头都找不着了!”
“放肆!”姜维身旁的副将厉声喝斥。
姜维却摆了摆手,示意他不必如此。他环视着帐内一张张或焦急、或困惑的脸,心中暗叹一声。
他何尝不急?
张嶷是他的同僚,更是他敬佩的将领。一想到他此刻正被围困在孤城之中,日夜苦战,姜维的心就如同被烈火炙烤。
但他更明白,他肩上的担子,是什么。
他是“饵”。
是陆瑁抛出去,吸引所有鲨鱼注意力的,那个血淋淋的,巨大的诱饵。
他必须慢,必须张扬,必须让敌人觉得,他姜维,不过是继承了先丞相衣钵的庸才,只会按部就班,稳扎稳打。
“丞相有令,南中地形复杂,瘴气丛生,大军当以稳为主,不可冒进。”姜维用一种不容置疑的口吻,重复着早已下达的命令,“此战,不求速胜,但求完胜。谁再敢妄议军令,动摇军心,休怪我姜伯约的军法无情!”
一番话,暂时压下了众将的不满。
但姜维知道,这只是暂时的。
他走出大帐,看着远处层峦叠嶂的青山,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挫败感。
想他姜维,得先丞相倾囊相授,自诩深谙兵法,尤擅奇谋。可如今,却只能在这里,扮演一个行动迟缓的“龙困浅滩”的角色。
而真正的雷霆一击,却由那位看似文弱的右丞相,亲自去执行了。
这是一种何等复杂的心情。
有敬佩,有不甘,更有对自己格局的深刻反思。
他第一次发现,战争,原来还可以这么打。
他以为战争是棋盘上的对弈,讲究的是兵法的精妙。而陆瑁却告诉他,战争,是棋盘之外的博弈,人心、利益、恐惧、欲望……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利用的武器。
“丞相……”姜维喃喃自语,“你究竟,在下一盘多大的棋?”
就在此时,远处的山林中,传来一阵急促的号角声,夹杂着杂乱的呼喝。
“敌袭——!”
来了!
姜维的眼神,瞬间变得锐利如鹰!
他翻身上马,抽出长枪,大喝一声:“全军戒备!前锋营,随我迎敌!”
……
巂州城外,叛军大营。
帅帐之内,苏祁邑君冬逢,正与他的弟弟魄渠,围着火塘,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冬逢生得粗壮如熊,满脸虬髯,而魄渠则相对瘦小,一双眼睛滴溜溜地转,透着一股精明与狠戾。
“大哥,探子回来了!”一名亲兵冲进帐内,兴奋地禀报,“汉军主力,果然来了!领兵的是那个叫姜维的,先丞相的徒弟!”
冬逢“呸”的一声,将口中的骨头吐在地上,哈哈大笑:“诸葛亮都死了,他的徒弟能有什么本事!我早就说过,这帮汉人,离了诸葛亮,就是没牙的老虎!”
“他们到哪了?”魄渠放下酒碗,冷静地问道。
“回二当家,刚到马湖,离咱们这儿,还有四百多里地呢!”亲兵一脸不屑地说道,“而且他们走得比乌龟还慢,一天就挪个二三十里,跟逛花园似的。咱们的兄弟上去骚扰了一下,他们也只是派兵赶走,根本不敢追击!”
“哈哈哈哈!”冬逢笑得更加猖狂了,“我就说嘛!他们怕了!他们怕了我们南中的勇士!怕了我们这十万大军!”
魄渠的眼中,也闪过一丝得色。
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
他故意散播“清君侧”的言论,将自己塑造成“尊王攘夷”的义士,就是为了分化汉人,争取那些摇摆不定的部落。
如今,汉军主力被他成功地吸引过来,而且行动迟缓,畏首畏尾,这更加印证了他的判断:成都的中枢,乱了!他们既想救张嶷,又怕把事情闹大,彻底失去对南中的控制。
这种投鼠忌器的矛盾心态,正是他可以利用的。
“大哥,让兄弟们加紧攻城!”魄渠眼中闪过一丝狠毒,“那姜维走得越慢,对我们就越有利!只要在他赶到之前,我们拿下巂州,砍了张嶷的脑袋,到时候,就算他姜维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捏着鼻子,承认我们是南中新的主人!”
“好!”冬逢一拍大腿,“传我命令!今天晚上,全军总攻!谁第一个登上城头,赏黄金百两,美女十名!”
“噢——!”
帐外,响起一片野兽般的嚎叫。
兄弟二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贪婪与野心。
他们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取代孟获,成为南中之王的辉煌未来。
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狂欢的背后,一张无形的大网,正从两个他们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向,悄然收紧。
向宠的商队,看起来与南中大地上无数支行商的队伍,并无不同。
二十几个人,十几头骡马,驮着蜀锦、井盐、铁器等汉地的特产。他们衣衫褴褛,面带风霜,逢人便点头哈腰,一副谨小慎微的商人模样。
只有向宠自己知道,那些看似普通的货物箱子里,藏着足以掀翻整个南中格局的东西——金灿灿的黄金,和一方方早已刻好的,代表着大汉官职的铜印。
他们的目的地,是“蜻蛉部落”。
蜻蛉部落,是南中一个中等规模的部族,实力不弱。他们的首领,名叫鄂焕,与苏祁部落素有旧怨。但在孟获的强力弹压下,一直不敢发作。
孟获死后,冬逢兄弟迅速崛起,并派人拉拢鄂焕。但生性多疑的鄂焕,既不愿屈居人下,又害怕汉军的报复,便一直保持着中立,静观其变。
向宠要做的,就是让这根天平的指针,倒向大汉这一边。
当商队抵达蜻蛉部落的寨门时,立刻被一群手持长矛,面带警惕的武士拦了下来。
“站住!什么人!”
向宠翻身下马,从怀中掏出一小袋碎银,满脸堆笑地递了过去:“军爷行个方便,我们是过路的商人,想在贵宝地歇歇脚,补充些水粮。”
那领头的武士掂了掂银子,脸上的警惕稍缓,但依旧没有放行:“如今世道不太平,我们首领有令,不见外客。你们去别处吧。”
“军爷,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向-宠依旧微笑着,他压低了声音,“还请通报鄂焕首领一声,就说,故人之后,向宠,有先丞相的信物,求见。”
“先丞相?”那武士脸色一变,狐疑地打量着向宠。
向宠不慌不忙,从怀中取出一枚小巧的羽扇配饰。那是当年诸葛亮南征时,亲手赠予一些归顺部族首领的信物,以示恩宠。鄂焕的父亲,便曾得到过一枚。
看到这枚羽扇,武士的脸色终于变了。他不敢怠慢,立刻命人看住商队,自己则飞奔入寨,前去禀报。
很快,向宠便被带到了部落中央,最大的一座竹楼里。
竹楼之内,气氛森严。
身材高大,面容冷峻的鄂焕,高坐于主位之上。他的身旁,站满了部落的长老和勇士,一个个眼神不善,如同盯着闯入巢穴的猎物。
“你就是向宠?”鄂焕的声音,如同两块石头在摩擦,干涩而冰冷,“你说,你有先丞相的信物?”
“见过鄂焕首领。”向宠不卑不亢,躬身一礼,“家父向朗,曾随先丞相南征。这枚信物,是先丞相所赐。今日,宠奉我朝右丞相陆瑁之命,特来拜会首领。”
“陆瑁?”鄂焕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名字,在南中的分量,甚至比姜维更重。
如果说,诸葛亮是南中人敬畏的“神”。
那么陆瑁,就是南中人恐惧的“魔”。
当年江陵城下,十几万魏军灰飞烟灭的传说,早已传遍了这片土地。
“他派你来做什么?”鄂焕的语气,愈发警惕。
“送一份大礼,给首领。”向宠微微一笑,拍了拍手。
两名随从抬着一口沉重的箱子,走了上来,在众人面前,“哐”的一声打开。
刹那间,满室金光!
所有人的呼吸,都停滞了。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黄金!
鄂焕的眼中,也闪过一丝贪婪,但很快便被理智压了下去。他冷哼一声:“无功不受禄。陆丞相送此大礼,怕是要我鄂焕,为他卖命吧?”
“非也。”向宠摇了摇头,笑容不改,“丞相说,这不是卖命钱。这是大汉,补给朋友的军资。”
“朋友?”鄂焕冷笑,“冬逢兄弟也派人来了,他们也说,是我的朋友。”
“他们是朋友,还是想让您当炮灰,首领心中,应该自有一杆秤。”向宠的话锋,陡然变得锐利起来,“冬逢兄弟打着‘清君侧’的旗号,看似有理。但首领想过没有,就算他们赢了,杀了张嶷,赶走了汉军,这南中,谁说了算?”
“他们苏祁部落,会心甘情愿地,与您平分这片土地吗?”
鄂焕的脸色,阴沉了下来。
这,正是他最担心的地方。与虎谋皮,焉有其利?
向宠趁热打铁,上前一步,声音压得更低。
“丞相还让我给首领带一句话。”
“孟获大王,英雄一世,但他死后,子嗣无能,诺大的家业,说散就散了。丞相说,这是时无英雄,使竖子成名。他很惋惜。”
鄂焕的身子,猛地一震!
这句话,简直是说到了他的心坎里!他鄂焕自认智勇不在孟获之下,只是时运不济,一直被压着一头。如今,孟获死了,却让冬逢那两个莽夫抢了先机,他如何能甘心!
“丞相说,南中,不能只有一个声音。南中的未来,应该由真正的英雄,来共同执掌。”向宠的每一个字,都像一把小锤,敲打在鄂焕的心上。
“冬逢兄弟,想做那个唯一的王。而我大汉,想看到的,是一个繁荣、稳定、由多位英雄共同治理的南中。”
向宠从怀中,取出那方早已准备好的铜印,双手奉上。
“汉征南裨将军,蜻蛉邑君,鄂焕。”
他一字一顿地,念出印上的文字。
鄂焕死死地盯着那方铜印,呼吸变得无比粗重。
征南裨将军!
这虽然只是一个杂号将军,但却是大汉朝廷,正式册封的官职!这意味着,他鄂焕,不再是一个小小的部落首领,而是名正言顺的,大汉的将军!
这是冬逢兄弟,永远也给不了他的荣耀!
一边,是虚无缥缈的“南中王”的画饼,和极有可能的兔死狗烹。
另一边,是实实在在的黄金,是大汉将军的官职,是陆瑁亲口许诺的,未来南中的一席之地!
该如何选择,已经不言而喻。
竹楼内的气氛,压抑到了极点。
许久,许久。
鄂焕缓缓站起身,他走下主位,来到向宠面前。
他没有去看那箱黄金,而是伸出双手,郑重地,接过了那方铜印。
他将铜印紧紧地握在手中,感受着那冰冷的金属质感,和它所代表的,沉甸甸的分量。
然后,他对着向宠,这个看似普通的商人,深深地,一揖到底。
“鄂焕,领命!”
“请转告陆丞相,三日之内,我蜻蛉部落,必将起兵,断了冬逢的后路!”
向宠的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
他知道,他成功了。
而他更知道,这只是一个开始。有了蜻蛉部落这个榜样,他说服其他摇摆部落的难度,将大大降低。
陆瑁的第二步棋,成了。
就在姜维与冬逢兄弟在巂州前线斗智斗勇,向宠在各个部落之间纵横捭阖之时。
一支五千人的军队,正在南中西部,一片被当地人称为“哑巴林”的禁忌之地,进行着一场堪称地狱般的行军。
这里,是真正的原始丛林。
参天的巨树,遮天蔽日,阳光被切割成无数细碎的光斑,稀稀疏la la地洒下,让林间显得格外阴森。脚下,是厚厚的腐殖层,一脚踩下去,能没过脚踝,散发着令人作呕的霉味。
空气中,永远弥漫着致命的瘴气。那是一种淡绿色的薄雾,无孔不入。即便每个士兵都用浸湿的布巾蒙住了口鼻,依旧感到头晕目眩,呼吸困难。
更可怕的,是无处不在的毒物。
色彩斑斓的毒蛇,伪装成枯枝,随时准备给你致命一击。巴掌大的毒蜘蛛,在树干上结下天罗地网。还有数不清的蚊蚋、蚂蟥,像一团团黑色的旋风,疯狂地围攻着这些外来者。
仅仅行军五天,虎步营,这支大汉最精锐的步兵,便已经减员近百人。
他们不是死在敌人的刀下,而是死于疾病、中毒、失足坠崖,甚至是被林中毒兽拖走。
队伍中,开始弥漫起一股绝望的气息。
“丞相,不能再走了!”军中的医官,跪在陆瑁面前,老泪纵横,“再走下去,不等找到敌人,兄弟们就要全死在这鬼地方了!”
陆瑁的面色,同样憔悴。他的嘴唇干裂,眼窝深陷,但那双眼睛,却依旧亮得惊人。
他看了一眼队伍前方,那个沉默如山的身影。
沙摩。
他们的向导。
一个皮肤黝黑,身材干瘦的本地人。他的族人,在十年前,被刚刚崛起的苏祁部落,屠戮殆尽。他是唯一的幸存者。
这十年来,他就一直生活在这片哑巴林里,与毒蛇猛兽为伍,靠着无尽的仇恨,活了下来。
当陆瑁找到他,说要带他去苏祁祖地复仇时,他没有说一句话,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一路上,他从未开口。但他总能找到最安全的水源,能分辨出哪种植物可以果腹,哪种又会瞬间致命。他是这支军队的眼睛,是他们在这片绿色地狱中,唯一的希望。
陆瑁将医官扶起,声音沙哑,却异常坚定。
“我知道兄弟们的苦。但你们更要知道,我们每在这里多待一天,张嶷将军和巂州城内的三千兄弟,就多一分危险。”
他从怀中,取出一小包药粉,递给医官。
“这是华神医留下的方子。让兄弟们,混在水里喝下去,可以暂时抵御瘴气。”
然后,他走到队伍中央,站上一块高高的岩石,面对着所有面带疲惫与绝望的士兵。
他没有说什么鼓舞士气的大话。
他只是拔出了腰间的长剑。
“我陆瑁,与你们同在。”
“我若是倒下,你们可以各自散去。我若还站着,你们,就必须跟着我,走下去!”
“虎步营的荣耀,不容玷污!”
说完,他将长剑归鞘,第一个,迈开脚步,继续向着丛林深处走去。
所有士兵,都沉默了。
他们看着那个并不高大,却异常挺拔的背影,看着他与他们一样,满身泥泞,衣衫破烂。
一股热血,从他们几乎已经麻木的心底,重新涌起。
他们是虎步营!是大汉的骄傲!
丞相与他们同生共死,他们还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叫苦!
“吼——!”
一名什长,猛地捶打着自己的胸膛,发出一声压抑的怒吼。
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
五千人的队伍,重新爆发出惊人的意志。他们咬着牙,跟上了陆瑁的脚步,如同一头受伤的猛虎,拖着疲惫的身躯,向着猎物,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又过了十天。
当这支几乎已经不成人形的军队,终于走出那片该死的丛林时,所有人都虚脱般地瘫倒在地。
他们成功了。
他们穿越了千里无人区,来到了苏祁部落的后方。
山坡之下,一片富饶的河谷平原,豁然开朗。
无数的牛羊,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成片的竹楼,炊烟袅袅。部落里的老人、妇女、儿童,正在田间地头,嬉笑劳作。
一派祥和安宁的景象。
他们完全不知道,一支来自地狱的复仇之师,已经悄然降临。
陆瑁站在山坡上,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他的眼中,没有丝毫的怜悯。
战争,不是请客吃饭。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他要用这一把火,烧醒所有南中人的迷梦。
“丞相……”身旁的副将,声音有些干涩,“真的……要这么做吗?他们……大多是老弱妇孺。”
陆瑁没有回头。
他只是淡淡地问道:“巂州城头,那些被叛军虐杀的汉军兄弟,他们,又何尝不是别人的丈夫、父亲、儿子?”
副将沉默了。
“今夜,月圆。”陆瑁抬起头,看了看天色。
“传令下去,全军休整。”
“今夜子时,我要让这片河谷,变成一片火海。”
“记住,我们的目标,不是杀人,是毁灭。”
“烧掉他们所有的房屋,抢走他们所有的牛羊,毁掉他们所有的粮食。”
“我不仅要让他们一无所有,更要让他们的勇士,在千里之外,闻到家园烧焦的味道。”
“我要让他们知道,背叛大汉的下场。”
子夜,万籁俱寂。
当冬逢和魄渠,还在巂州城下,做着他们的南中王大梦时。
五千名虎步营的幽灵,无声无息地,潜入了苏祁部落的祖地。
他们像一群最高效的屠夫,分工明确,行动迅速。
一部分人,冲进牛栏羊圈,将成千上万的牲畜,驱赶出来,汇集成一股巨大的洪流,冲向远方。
一部分人,手持火把,冲进粮仓,点燃了那些堆积如山的谷物。
而剩下的人,则两人一组,挨家挨户地,将火把,扔进了那些精致的竹楼。
火焰,瞬间冲天而起!
干燥的竹木,是最好的燃料。火借风势,风助火威,不过一炷香的功夫,整个河谷,便化作了一片燃烧的炼狱!
哭喊声,尖叫声,牛羊的悲鸣声,房屋倒塌的轰鸣声,交织成一曲末日的交响。
部落里的老弱妇孺,从睡梦中惊醒,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难,他们惊慌失措,四散奔逃。
汉军将士,严格执行着陆瑁的命令。
他们不去追杀那些逃窜的人,只是冷酷地,系统地,毁灭着这里的一切。
他们是复仇者,是毁灭者,是陆瑁手中,那把最锋利的,不带任何感情的屠刀。
陆瑁静静地立于山巅,俯瞰着自己的“杰作”。
火光,将他的脸,映得忽明忽暗。
他知道,从今夜起,他陆瑁的名字,在南中,将彻底成为“魔鬼”的代名词。
他将背负万世的骂名。
但他不在乎。
他要的,不是名声,而是一个,至少能为北伐,提供三十年稳定后方的南中。
用一场毁灭,换三十年和平。
这笔买卖,在他看来,很划算。
“丞相,成了。”副将来到他的身边,声音中,带着一丝难以掩饰的颤栗。
“嗯。”陆瑁点了点头,目光转向北方。
那冲天的火光,和滚滚的浓烟,形成了一道巨大的狼烟。
即便远在四百里外的巂州,只要天气晴好,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冬逢,魄渠……”
“我送你们的这份大礼,收到了吗?”
陆瑁的嘴角,勾起一抹冰冷的笑意。
他知道,这场战争,从这一刻起,才真正进入了,由他书写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