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垂,华灯初上,城市的脉搏在闪烁的霓虹灯下跳动,人群如织的广场上,每一处都喧嚣着生活的热情与吵闹,大人小孩儿在这里游玩,好不热闹。
但是在这一处热闹之中,有一角却静谧下来,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在于此。
权峰站在广场中央喷泉水旁边,周围是围成一圈的路人,他们停下脚步,屏气凝神,此时此刻,他正在手捧插满99朵的鲜花,右手拿着自己定制好的戒指,上面镶刻着钻石,他正在和面前的女孩表白。
这个女孩儿名叫江婉清,是权峰喜欢了整整七年的女孩儿,曾经在高三校园的时候,在高一他就一见钟情喜欢上了这个女孩儿,但是却不敢表白,因为当时她是学校公认的第一校花,这在气质上就拿捏的死死的。
高中喜欢了整整三年,双双毕业之后,权峰努力考入江婉清喜欢的大学,继续当着自己那可有可无的舔狗生活,大学时候又喜欢了四年,加上共七年。今天是大学毕业的第二个晚上,权峰鼓起勇气向她表白。
其实啊!早在高三百日誓师大会的时候,权峰就已经鼓起勇气向她表了白,而且就在校园的广场中心,但是却被她委婉的拒绝了,但是权峰并没有丝毫的灰心,他相信努力一定会有结果的。
“清清!我有话想对你说,其实……...其实我一直喜欢你,整整七年了,从看到你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你。”权峰由于过于紧张,说的有些吞吞吐吐。
喜欢一个人是一瞬间的事,但是对于这个男孩儿却完全不同,毕竟已经喜欢了七年,在他的意识里,一个男孩子喜欢上一个女孩儿,就应该无权的向她无穷无尽的付出,女孩子本来就是用来宠的,平时发点小脾气,把你呼之来呼之去,但是权峰却没有丝毫的怨言,反而是很开心。
男孩子喜欢一个女孩儿一瞬间,根本就不是一见钟情,这个词用的不对,应该是见色起意,但是权峰却并不这么认为。
而面前的这个女孩儿,只是静静的看着这一切,没有丝毫的幸福与喜悦,只是轻蔑的冷笑一声。
权峰见对方沉默,以为她是没有反应过来,于是再次鼓起勇气,面带真诚说道:“清清,我真的喜欢你,我们在一起吧!我觉得是时候了,我会好好爱你的。”
围观的吃瓜群众,看到权峰真诚的笑容,也是颇为感动,既然气氛都已经到这儿了,不做点表态都不行啊!于是都拍起双掌,哄哄起哄“答应他,答应他…………在一起,在一起…………”
江婉清被弄得实在没辙,双手抱于肩垂于自己的胸间,眼神中冰冷的可怕,盯着怯弱的权峰,这使得权锋微微的低下头,不敢去看她的眼睛,大腿只打哆嗦。
她终于说道:“权峰,你闹够了没有?在高三的时候我就已经说了,我不喜欢你,你怎么还死皮赖脸的舔着我,你tm有病吧!我原先说的还不够明白吗?”
“咦!这么漂亮的小姐姐,上来就国粹……...啧啧啧,真的666。”其中一个用平板打着游戏的男孩儿,也看了过来,脸上露出鄙夷的表情,看着体型和模样应该十岁左右。
“这要是玩个吃鸡,队友要是骂她玩的菜,她准得怼回去,估计音健都被地干冒烟了,没劲。”小男孩儿说着便离开了。
幸亏,权峰没有听到这个小男孩说的这段话,不然非得给他邦邦两拳,敢侮辱自己的心上人,这不纯找揍呢!
权峰看着她不耐烦的表情,原本紧张的心情更加紧张了,与其来说更是慌张无比,在这个爱情观里卑微到极点的男孩儿面前,连大气都不敢喘了。
“清清!我是认真的,不是开玩笑,我真的喜欢你,是真的想和你在一起。”权峰极力的解释着。
“停,打住,”江婉清长叹一口气,继续说道:“权峰,我们从相见的时候就注定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人要有自知之明,你也不回家照照镜子,看看自己什么德行,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吗?”
江婉清说完,转身就要离开,没有听见周围人任何的一言一语,仿佛她的耳朵与世隔绝一般,当要转头的时候又想到了什么,继续说道:“我已经有男朋友了,别再纠缠我了,oK?你赶紧从我的世界里消失,我不想再见到你,永远。”
“记住,你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工具,你遇到我是你的荣幸,是你上辈子积的德,以后别再烦我了,你对我的情在我看来只是你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再见,哦不对是再也不见。”江婉清继续说道。
“我管你ok不ok,江婉清你脑子tm有病吧!权峰喜欢了你多少年,你自己心里不知道吗,你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在这个时候,人群中的一个和权峰年龄差不多的男生走了过来,脸上写满了愤怒。
而权峰并没有听见他的话,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一句:“我已经有男朋友了。”这句话在权峰的脑海中回荡,一遍又一遍冲刷着他的脑神经,他的心感到刺痛如同尖针扎了一般,胸口感到窒息。
他的眼眶中忍不住的涌起点点泪花,她的狠心拒绝让权峰真的破防了,这一次和校园高三时候的那一次表白完全不同,因为那一次她是委婉的,还说什么现在她觉得学习比较重要,等到大学的时候会考虑考虑。
这是因为,高三的时候,江婉清还需要他这个免费的工具,为自己提供生活上的保障,那个时候她还不能失去,而现在可是不一样,她是真的有了男朋友,听说是一位公司的富豪,用自己妩媚的身姿搭讪的,反正不是用什么正当的手段。
这个为权峰说话的男人,名叫王浩勋,是权峰最好的兄弟,至今已经有十年了,从初中到高中到现在,还真是挺巧的,他们考入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是非常亲的好哥们儿,好兄弟。
而江婉清并没有理会王浩勋的一句话,一句话都没听进去,只是骂了一句便转身离开了,该说的她也给权峰说完了,这个地方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这么多人走哄,权峰不嫌丢人,她还嫌呢!
权峰此时还在单膝跪在那里,还没有从刚刚的拒绝反应过来,整个身体怔在那里一动不动。而王浩勋也是看着她的背影骂了一句,便转头将权峰扶了起来。
“都散了吧!散了吧。”王浩勋伸手吆喝着让众人散开,此事便已经告一段落,这些人中有的叹气有的嫌弃,有的觉得权峰真的太可怜了,也有人觉得不值得,更有人觉得是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撒泡尿照一照。
王浩勋没有理会这些人的言语,他如今只在乎权峰的心情,是个人都会明白,他此时的心情已经崩溃到深渊。而权峰也没有理会这些人任何言语,他只在乎江婉清的话,只在乎她的看法。
王浩勋打掉权锋手中紧握的鲜花,拉着他的手便离开了,权峰如同一个行尸走肉一般,没有任何的知觉,只是这样被他一直拖着一直拽着。
“原来我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工具。”权峰喃喃道,随后自嘲的笑了笑。
权峰低着头行走在人行道上,和王浩勋一起。
王浩勋作为他最好的兄弟,自然是了解此时权峰内心的心情,但是他是粗糙的大老爷们,又不懂得怎么安慰人,只是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权峰,振作一点,这样的女人真的不值得你去喜欢,忘了吧!开始一段重新的生活,好么?”
此时权峰正在回想着他与江婉清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回忆涌上心头,擦于胸间,在以前的时候,权峰是她的物质工具是一件物质保障,一切东西都是他买她用。
权峰听到他的话,终于从原来的失神回过神来,仰天长叹一口气,“嗯,我会的,我会尽快忘记她的。”
话虽如此,但是喜欢了一个人整整七年,真的就这么会容易忘了吗?答案不会,江婉清现在是权峰不想忘但又不能不忘的女孩儿,他的内心彷徨迷茫,不知道此时的自己该怎么开始新的生活,没有她的世界仿佛真的就失去了色彩。
突然就在这时,一辆货车司机竟然将车开到他们俩的面前,原来,司机因为过度疲劳驾驶,竟然在车上打了一个盹儿,没有控制好方向盘,车子便向他们斜着驶来,货车司机虽然反应过来,拼命的旋转着方向盘,但已经无济于事。
“浩勋,小心!”
权峰最先发现,眼疾手快,反应极快,直接将王浩勋向里面狠狠推去,因为全峰走的是靠马路的这一边,又因为司机的及时向旁边转去,所以最先将权锋撞飞了出去,车子从王浩勋的身旁快速越过,此时他睁大眼睛,完全没搞清楚刚刚发生了什么。
马路上有着一滩血迹,权峰身上全都是血,衣服已经被鲜血所染湿,自己冥冥之中听到有人在说: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赶紧救人。
————真的好讨厌等待,等雨晴,等红绿灯,等那个不确定的答案,等到心仪的那个女孩有了新欢,我们似乎也喜欢去等,等有时间等有钱,但是时间却却让你来不及等,爱情跑的太快,实在是追不上他的脚步,等待是漫长岁月无穷无尽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