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西西记得资料上说,宋砚洲最喜欢吃煎得蛋白有些黄焦边缘的荷包蛋。
这是他从小最想吃却一直吃不到的东西,每次看到阎红芝煎给薛五星薛红旗两兄弟时,总是偷偷咽口水,自己啃着粗糠窝窝头羡慕得不得了。
后来当了兵才算吃上第一颗荷包蛋,香得他热泪都下来了。
叶西西穿越过来后,也煎过荷包蛋给他吃,但他都舍不得吃,偷偷留给自己。
这个年代缺衣少食,即使她说过家里不缺鸡蛋,宋家人还是习惯性地将鸡蛋都留给她。
尤其是宋砚洲,有什么好吃的都紧着先给自己吃,弄得叶西西很不好意思,却又不能告诉他们,自己空间里好吃好喝的东西多的是。
只能平时在饭菜里多加一些切碎的肉和打散的鸡蛋,让他们不知不觉多吃一点。
窗外月光漫过破旧窗棂,在床沿织出银边。
叶西西这一夜在宋砚洲的怀里睡得格外安稳。
隔天中午,提前吃完午饭,叶西西背上帆布包戴上帽子,提着装满饭菜的竹篮哼着小曲出了门。
她今天煎了三个荷包蛋,蛋白煎得微脆的焦香,混着溏心即将凝固的柔滑甜香,此刻就在搪瓷饭盒的最上层整齐码放着。
上午的阳光漫过山坡,叶西西踩着露水未干的草径,帆布鞋尖沾着几点野菊黄。
这条山路因为村民和知青们经常来回走过,被踩得十分平坦,走起来并不费劲。
山路两旁的野花开得正盛,粉白花瓣被风吹得簌簌,远处梯田里的早稻泛着新绿,几只白鹭扑棱着掠过水沟。
叶西西走得轻快,搪瓷饭盒在臂弯里晃出轻响,一路走过发现很多野菜,有荠菜、蕨菜和马兰头。
还有一簇一簇的艾草,散发着青草香。
叶西西摘了不少野菜和艾草叶子。
自从上次在宋家小院不远处的松林下发现了一片野生马齿苋,她经常去摘来做凉拌,宋家人很喜欢吃。
荠菜味道清香,可用来包荠菜猪肉馄饨,还可以凉拌、煮汤;
蕨菜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特别是胡萝卜素和维生素含量较高,可焯水后凉拌、热炒或做馅;
马兰头焯水后切碎加香干凉拌,是一道经典的菜肴,也可炒鸡蛋,吃起来清香爽口;
艾草兼具药用和食用价值,可以用来做青团和糍粑,味道很不错,在里面加上咸蛋黄的话是叶西西很喜欢吃的一道点心,小时候外婆经常做给她吃。
叶西西都摘了不少野菜放到空间里,琢磨着回去要先腌点咸蛋黄。
青禾村坐落在绵延丘陵间,三面环山一面邻河,这里气候温润,年均无霜期超二百八十天,充沛的雨水滋养得草木葱茏,就连村口百年老樟树,都枝叶繁茂如巨伞,撑开满村阴凉。
摘完野菜摘艾草。
叶西西摘完脚边的一堆,见到不远处灌木丛附近的艾草长得又高又好。
她走过去,指尖刚触到鲜嫩的艾草尖,便听到旁边草丛里传来细碎的啁啾声。
有点像某种鸟类又像是院子里的小鸡叫。
紧接着草丛剧烈晃动,枯叶簌簌掉落。
拨开半人高的草丛,眼前赫然出现一个直径半米棕褐色的野鸡窝,几只毛茸茸的小脑袋正从干草堆里探出来,嫩黄的喙一张一合,黑豆似的眼睛湿漉漉地望着她,最外侧那只还颤巍巍啄着母鸡尾羽。
叶西西数了一下,一共有8只野鸡仔。
野母鸡正半卧在草窝里,警惕地转动着眼睛,喉间发出低沉的“咯咯”警告声,尾羽上的金属光泽在阳光下微微闪烁。
因为叶西西的出现,野母鸡察觉到危险,突然暴起,尖锐的利爪带着风声袭来。
叶西西连忙往后躲,同时意念一动,裹挟着体温与草木气息的鸡窝、母鸡和八只雏鸡,瞬间消失在原地,只留下几片飘落的羽毛和空荡了一块的草丛。
野母鸡、8只小野鸡和整个野鸡窝全都被她端进了空间。
将野鸡窝安置在灵泉边的大树下,给野母鸡和小野鸡们喂了点水又撒了点青菜叶子和小米,一切安顿好叶西西才从空间里出来。
山风裹着草木清气拂过帽檐,惹得她忍不住又哼起了歌曲。
“今天天气好晴朗……”
快到挖渠点的时候,半山腰的喧嚣先撞进耳膜。
几十个身影在灰扑扑的粗布衣衫里起伏,锄头砸进土坷垃的闷响混着扁担吱呀声,惊飞了树梢几只麻雀。
宋砚洲弯腰挥锄的背影格外醒目,蓝色粗布衫被汗水浸得半透,紧贴着脊背的弧度,他握锄的手掌青筋暴起,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泛着油亮的光,浑身肌肉强健有力。
那身被打磨得棱角分明的腱子肉,连汗湿的布衫都裹不住蓬勃的力量感,像是从红泥地里长出来的糙汉子。
旁边的宋振国扬起锄头带起半块土坷垃,脖颈的粗布汗巾早已湿透,古铜色的脊背弯成弓状,每一道皱纹里都嵌着汗珠。
周淑兰和宋晓芸拿着簸箕,弯腰正在将碎土粒拨进竹筐。
有人直起腰用袖口擦汗,竹笠沿下露出黧黑的脸,忽然朝她这边喊了句什么,顿时好几把锄头停在半空,远远望来,像插在新翻泥土里的竹筷。
叶西西提着搪瓷饭盒走近,才听到原来那人说的是,“哟!这太阳打西边出来啦!宋家媳妇居然来送饭了?”
其他人听到顿时停下手里的活眼睛齐刷刷看向叶西西。
叶西西额头三条黑线:“……”
我谢谢你哦。
她踩着草径走近,听见细碎的嘀咕声混着干完累活粗重的喘气声飘来——
“狗蛋那口子不是连酱油瓶倒了都不扶吗?”
“可不是嘛,今个儿咋过来送饭了?”
宋砚洲见她过来,放下手里的锄头,大掌在衣服上擦了擦,便上前来伸手接过她手上的竹篮,“一路走过来累不?”
“不累,我一路走荫凉的树荫下,还看到满山的野花,可漂亮了。“
叶西西笑着将搪瓷饭盒交到宋砚洲手里,对着低头嘀嘀咕咕的村民们扬起笑脸点点头表示打招呼。
转身时,脑后随意挽着的发髻散落几缕碎发,在阳光下泛着丝绸般的光泽。
她穿的淡蓝长裙是改良过的款式,领口微微收紧,衬得天鹅颈修长优雅,皮肤白得近乎透明,仿佛能看见血管下流动的暖光。
一双杏眼弯成月牙,笑起来风情万种带着勾人的韵味,鼻尖小巧精致,唇色自然红润,像是天生点了胭脂。
人群中顿时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不少年轻男人一张脸都红了,偷偷瞄她,瞄一眼,又瞄一眼。
有胆子大的后生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她瞧移不开眼。
“宋砚洲的媳妇儿长得可真俊!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像她这么漂亮的。”
“可不是城里姑娘养得好,这皮肤嫩得能掐出水!”
“以前咋没发现宋砚洲媳妇这么俊?莫不是换了个人?”
“她那条裙子是沪市百货商场买的高档货吧?真好看!”
窃窃私语声中,有几道不和谐的声音:“再好看有啥用,前些日子还闹着离婚呢……”
“天天往娘家跑,一看就不是个安分过日子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