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叔叔最喜欢的是林阿姨,这还用说吗?!
桑榆放弃寻求帮助。
当天晚上,她跑了两家商场,四家母婴店,总算找到了令自己满意的礼物。
不是唐思菱推荐的小众社死类产品,比如乳盾之类的,也不是僭越的男性用品,而是她私以为最有温度的礼物。
桑榆双手抱着一个紫色的礼品盒,蹦蹦跳跳地出去。
林承浩的车就停在商场的大门口,连地下车库都没进去,沥青马路上隐约可见轮胎划过的痕迹。
看得出,他很急。
应该是受唐思菱的影响。
桑榆美美心道:关键时刻,还是闺蜜能派得上用场。
林承浩的视线落在礼品盒上,“送给我爸的?”
“不是。”桑榆宝贝般地摸了摸,“送给你妈妈的。”
既然傅叔叔喜欢的是林阿姨,那她讨好林阿姨,不就等于讨好傅叔叔了吗?
她可真是个小聪明。
见桑榆实在担心,林承浩开导道:“我爸不吃人。”
桑榆闻言,默默把礼品盒抱紧了一些,“吃人不吐骨头,你哪儿知道吃的是人。”
她的声音虽小,但林承浩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喉咙深处发出一声闷笑。
“我爸对待家人和外人,不是一个态度。”
桑榆在心底蛐蛐,等哪天被分手了,她就是外人。
林承浩启动车子,有意无意地补了句:“我妈喜欢你,你已经拥有了最大的底牌,小桑同学,有点自信。”
桑榆深吸一口气。
好的,有自信。
虽然脑子里是这么想的,接下来的两天,桑榆还是不可避免地紧张兮兮。
上体育课紧张,差点被操场中央的飞天篮球砸到脑袋,上专业课也紧张,频频走神。
据唐思菱统计,桑榆上厕所的次数比往常增加了一倍。
“小鱼,你到底在怕什么啊,林阿姨喜欢你,傅叔叔喜欢林阿姨,约等于傅叔叔也喜欢你,没必要给自己这么多压力。”
桑榆露出一个扭曲的笑容,“这不是小学数学。”
“就是小学数学。”唐思菱铿锵有力,“讨好林阿姨,比什么都管用,至于林承浩他爸,爱去哪儿去哪儿,你当他是空气人不就好了?”
“......”
桑榆突发寒战。
这世上有一种人,权威到隔着十万八千里,都不敢说他一句坏话。
“要是我口不择言,不小心戳到了林阿姨的伤疤,肯定会被傅叔叔吊起来打。”
唐思菱觉得有道理。
豪门之富裕,不仅富裕在经济条件,还富裕在秘辛。
鬼知道傅家有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习俗,或者秘密。
“有了!”唐思菱说着食指朝天,“你扮演一个内敛的乖乖女,不就得了?”
这话乍一听,距离桑榆很远,但仔细想来,不就是乖乖女么?她装定了。
想到这儿,桑榆拔腿跑向自己的衣柜,一顿好找,终于从里面找出一条米色的针织衫,一条驼色的毛呢长裙,还有从拼夕夕拍下的三十元小皮靴。
高中时期的诗朗诵比赛,全班的女同学都被要求穿上这么一套‘淑女服’。
桑榆换上之后,唐思菱摸着下巴,频频点头。
“不错不错,你就穿着这一身去,到了林承浩家里少说话,总的来说,你只需要五个字。”
唐思菱说着伸出一只手,张开五指。
“‘不用了’,和‘谢谢’。”
桑榆站在镜子前,上上下下打量自己的穿着,惊魂不定的心似乎有被安抚下来。
......
该来的终究是要来的。
周五下午,下课后,桑榆在停车场找到了林承浩的车。
出发前,她左顾右盼,生怕遗漏下些什么。
嗯,礼物带了。
辫子也扎好了。
——长辈们最喜欢的露额高马尾,敞亮。
确保万无一失后,桑榆才坐上副驾驶,怀里抱着那个紫色的礼品盒。
林阿姨最喜欢的颜色。
林承浩第一次见她穿这样风格的衣服,往常她都是一件最普通的t恤加一件夹棉外套搞定。
眼前不免焕然一新。
“你今天很漂亮。”他说完,突然觉得不对,改口道,“今天尤其漂亮。”
桑榆点点头,“谢谢。”
林承浩:“......”
难道女生的性格会随着穿衣风格的改变而改变?
想着桑榆或许是因为紧张才不想多说话,林承浩也没有勉强她,驶离京大。
一定要留下好的初印象,一定要留下好的初印象,一定要留下好的初印象......
一路上,桑榆都在心里默念这句话。
约莫一小时后,成排的别墅群映入她的眼帘,青山翠湖,碧波环绕,住在这里,空气中负氧离子满满,寿命都能比住在市中心长个三年。
桑榆有些唏嘘。
上次来这里,是悦姐的生日宴,她和唐思菱打车到门口,被接驳车送进来,中途得知桑鹏砸了公司的玻璃大门,又哭着一个人跑出去。
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大学生,现在,却不可避免要扮演好林承浩女友的角色。
嗯,扮演。
她总不能在长辈面前暴露自己的真实属性吧。
少说话,少吃饭。
秉承着这个宗旨,下车后,桑榆轻轻搂住林承浩的胳膊,凹出脸颊上的两颗小酒窝。
别墅门口很安静,空气中隐约飘来食物的喷香,一位年纪偏大的佣人站在一边。
看到林承浩,她眼神一亮,招呼道:“少爷回来啦。”
林承浩点头回应,喊道:‘刘姨’,然后推开大门。
桑榆也跟着喊了一声。
“汪!”
不知从哪儿传来一声叫,桑榆寻声回眸,看到一只‘巨大’的土狗从走廊深处窜上来。
黄色的毛,尖锐的嘴。
桑榆瞬间梦回童年。
“啊——”
凄厉的尖叫响彻室内。
等到意识恢复清醒,想要找回‘淑女形象’时,桑榆发现自己已经跳到了林承浩身上,双腿牢牢盘住他的腰。
要死......了。
她转头看去。
大土狗似乎知道自己吓到了客人,憨态可掬地坐立着,摇着毛茸茸的尾巴,吐舌哈气,一副讨好林承浩的姿态。
其实很乖的一只狗。
桑榆不知道自己作甚要暴露丑态。
肌肉记忆,控制不住。
幸亏......
桑榆正庆幸自己的‘丑态’没有被长辈看到,下一秒就听到客厅的方向传来女子轻柔的声音。
“土土,来。”
出声者正是林语曦。
见桑榆怕得紧,她后悔没提早给土土拴上狗绳。
林土土今年十岁了,在狗界当中算是高龄,也不像年轻时候那样活蹦乱跳。
本以为它的动作不会太快,没想到今天见到了陌生客人,太激动了,直接从宠物房俯冲到了小情侣面前。
“林土土被你养得挺好,上个月宠物医生来做检查,说它的骨龄只有八岁。”
沉稳的男声接上来,随之落下的是一只大掌,轻轻扶住林语曦的后腰。
“那当然。”林语曦转头,看向他的表情很傲娇,“浩浩和土土都是我用心养大的。”
腰上挂了一个人的林承浩好像被内涵了:“......”
全场唯独桑榆一人,恨不得立刻消失在这幢别墅里。
她偷偷落地,站直。
看着远处的一对壁人,还有他们脚边的乖乖狗‘林土土’,桑榆的脑袋里只有一个想法。
时光机!
她要时光机!
林语曦俯身摸了摸林土土的头,以示抚慰,同时笑着对桑榆道:“别怕,土土作为家庭成员已经有十年了,很有礼貌的。”
桑榆勉强扯出笑脸,“嗯,阿姨好......”
她说完,快速瞄了一眼傅庭川,声带顿了半拍,音量比蚊子还小:“叔......叔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