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江南,一场细雨过后,沿街的柳枝吐出嫩芽。
一排排白墙青瓦中,一家名叫朝和堂的医馆,坐落在其中,医馆坐诊大夫是个姑娘,年纪轻轻医术了得。
碰到手头拮据的病人,还会免去其医药费,因此在当地小有名气,也很受人尊敬。
一位青年公子穿过石桥,踩着未干的青石板路,停在医馆门前。
诊治完今日最后一个病人,朝宁收起脉枕。
一截皓白的手腕伸到了她眼前。
朝宁抬眸,来人是个年轻公子,皮肤白皙,身材清瘦,一张脸倒是平平无奇,只是气质出奇的好。
朝宁望着他,总觉得莫名熟悉。
“请问这位公子哪里不舒服?”
忙了一整日,朝宁的声音有些沙哑。
“头晕,乏力,还有些胸闷气短。”他的声音很好听。
朝宁伸出三根手指,搭上他的脉。
他的骨节很秀气,若不是脸不一样,她真要误以为是那个人来了。
“公子年纪轻轻,身子亏空的厉害,这几日又染了风寒,我先给公子开几副药散散寒,公子这身体,怕是得好长时间调养了。”
朝宁收回手,执笔蘸墨,长睫低垂,仔细的写着方子,一行娟秀的字跃然纸上。
青年公子却伸出手,摸了摸她毛绒绒到发顶。
朝宁眼睫一颤,正要喊人,低沉带着蛊惑的声音响起,“想我了吗?”
“吧嗒”一声,狼毫笔的墨汁滴落在纸上,晕染了一团墨迹。
这声音……
朝宁抬手在他精致的下颌处一摸,果然摸到一处褶皱,她顺势一撕,面皮被撕掉,露出一张俊美又苍白的脸。
正是她朝思暮想的人。
“殷暮宸……”朝宁声音哽咽。
“让你久等了。”殷暮宸望着她,眼眸中尽是汹涌的爱意。
两年前,朝宁找到了南澈,了解到这种蛛丝原来叫锁魂丝,产自西域,专克蛊王。
南澈跑遍西域,终于在一年前寻到解药。
锁魂丝剔除以后,朝宁就来到了江南。
夜晚,月色朦胧,凉风习习。
朝宁将头靠在殷暮宸肩膀上,声音有些哑,“你不做皇帝了?”
“不做了,再做要累死了。”殷暮宸的声音闷闷的,眼皮耷拉着。
这三年,他收拾着殷南旭留给他的烂摊子,肃清朝堂,颁布利民律法,减免苛捐杂税,一点点把窟窿填上,把蛀虫拔除。
长明殿的烛火经常彻夜不熄,他坐在书桌旁,一坐就是一夜。
朝臣们感激涕零,陛下是殷国百年难遇的勤政天子,天子如此勤勉,我等做臣子的岂能落后?
但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有多累。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疯狂的想念朝宁,想的夜夜难以入睡,只能用批阅奏折来麻痹自己。
天子事必亲躬,朝臣身先士卒,百姓安居乐业。
唯有一事,众臣忧心,后位空悬。
可他们的皇帝陛下却说,大殷一日不国富民强,朕一日不纳不娶。
众臣于是更加勤勉。
怎知,海晏河清之日,他们的勤勉帝王,撂挑子,不干了!
一旨禅位诏书,众臣懵了。
殷暮宸退位,殷时安即位。
待到众臣反应过来,他们的皇帝陛下早已不见踪迹。
轻轻捏着他的脉,朝宁很心疼。
他这三年,心力交瘁,身体过度损耗。
“你说你,做个皇帝做成这样,有些事交给别人做就行,你非要亲力亲为,硬生生把身体掏空。”朝宁眼眸通红,眼角泛着泪光。
“我父皇在位时,沉迷长生之术,导致朝政荒废,朝堂上一群酒囊饭袋,尸位素餐已久,我即位时,大殷已千疮百孔,许多事迫在眉睫,我若不事必躬亲,他们便得过且过,我如何停得下来?”殷暮宸闭着眼,声音有气无力。
朝宁垂下眼睫,她也知道,殷暮宸说的是事实,可他将自己逼得太狠了。
“奏折今日批不完,还有明日,后日,事是一点点做成的,你这么拼命做什么?”
“我想早点做完,早点回来见你,我怕你等久了,就不要我了。”殷暮宸睁开眼深深望着她,那眼神可怜巴巴的。
朝宁受不了了,谁能想到啊!堂堂一国之君,此时的眼神宛如一只被抛弃的小狗。
她的心瞬间柔软的不行。
“你呀,仗着有蛊王,就拼命为所欲为,把身体搞坏了,受罪的还不是你。”
“那不是还有你吗?你会把我养好的。”殷暮宸把玩着她的手指,颇有些撒娇的意味。
“我养你?千里迢迢跑来吃软饭啊!”朝宁挑眉瞪着他。
“你坐诊,我抓药,不白吃饭的。”
殷暮宸琥珀色的眸子如醉人的美酒,纤密的睫毛忽闪着,就这么巴巴地望着她,她的心不受控制的悸动。
怎么办?想把他亲哭。
殷暮宸抱住她的腰,将头埋在她怀里,“我现在无处可去了,求收留。”
朝宁:“……”
见朝宁仍不吭声,殷暮宸拿出一摞银票,“金砖搬着太沉了,我换成了银票,全部给你,做聘礼,够不够?”
殷暮宸睫毛忽闪着,回应他的是一个吻。
翌日,殷暮宸醒来,朝宁已经去坐诊了。
他来到朝和堂,排队看病的百姓,一见从后堂走出来个谪仙般的公子,纷纷眼前一亮,妇人小姐更是脸颊一红。
朝宁摇了摇头,这家伙走哪都是引人注目的存在。
写好药方,殷暮便伸手接过来,细细吹干上头的墨迹,转身到药房,抓药。
“你认得药材吗?”朝宁挑了挑眉。
“药格上头写的有名字,照着抓有什么难的?”
“是不难,只是药的分量可是要上称的,多一钱少一钱,都是万万不能的。”
“放心吧,难不倒我。”
朝宁失笑。
“常大夫,这个小郎君是你什么人呀?”对面陈婆婆问道。
朝宁张了张口,正要说什么,殷暮宸已经拎着一袋药从药房出来,他抢先开口,“我是她夫君。”
陈婆婆顿时眉开眼笑,“郎才女貌,天生一对,这下我就放心了,前阵子隔壁严婶子还念叨着,要给常大夫说亲呢!”
后头几位乡邻也附和道:“什么时候成亲,别忘了请我们去喝杯喜酒。”
于是,不过一日,朝和堂的女大夫有了位天仙夫君的消息便传遍了街头巷尾。
第二日,来看病的病人,足足比平时多了十倍,队伍都排到了街上。
朝宁满头大汗的把着脉,“姑娘,你这脉一切正常啊!就是有些心跳过快。”
“我心慌。”
对面姑娘望着殷暮宸,眸含春水,双颊绯红,呼吸急促……
朝宁叹了口气,“出门左转,深呼吸,你的病很快便能好了。”
回头瞪了一眼身旁谪仙般的人,“殷暮宸,你再这样,我会累死的,明日起,你不准再来了。”
殷暮宸:“……”
傍晚,夕阳西下,门庭若市的朝和堂终于打烊了。
廊下,朝宁椅在殷暮宸肩上。
“隔壁严婶送来的杏花酿,你尝尝。”
殷暮宸直接就着酒壶,咕咚咕咚喝了小半壶。
“少喝些,这酒虽说甘甜,但酒劲儿不小。”
殷暮宸此时已经有些微醺,他红着脸,眼神迷蒙,声音暗哑,“这三年,你想我了几次?”
没等朝宁回答,他又开口,“我想你了无数次……从楚国想起,想到你最后无奈离开大殷,想的心痛,想的睡不着。”
朝宁眼角划过一滴泪,“我也想你了无数次,师傅为我剔除锁魂丝时,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再也见不到你了……”
殷暮宸撩开她的衣袖,望着那道疤,满眼疼惜,“还疼吗?”
朝宁轻轻勾唇,“早就不疼了。”
手腕痒痒的,是他落下的吻。
风吹过院落,晚霞漫过屋檐,月季花爬满墙头,满院幽香中,她听到了殷暮宸低哑惑人的声音。
“朝宁,这里真好,风吹到这里就想停下来,而我行至这里,有了一个家,半生风雪,在这里歇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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