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齐听闻李封煌的话,就从李封煌的手里接过铜镐头,在这个洞窟里刨起坑来。
这时,李封煌才开始正式观察起赫尔墨斯靴。
【(轻快的)赫尔墨斯靴:
装备后,你就可以连续小跑一段路后提升速度。你的速度会持续加快,直到最大速度。全速冲刺状态下, 它能增加你的水平移动速度至40%。
+1%移动速度
提示:穿戴者可飞速奔跑】
“果真是赫尔墨斯靴。”李封煌又取出了帆布水袋,把控好水的量,李封煌轻轻的将水倒在了赫尔墨斯靴的上面,赫尔墨斯靴也露出了它原本的样子。
赫尔墨斯靴的主体以深绿色为主,鞋帮是草绿色的,在鞋帮的下面还有一圈金环,再金环的下面,靠近脚筋的地方还有一个白色的小翅膀,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个速度型装备。
“好,我收着了。”李封煌将地上的赫尔墨斯靴放进了系统背包中,“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之前我还想着要不要将自由点数全加在速度上,方便于逃跑,现在看来也不是那么必要了。”
“只是这赫尔墨斯靴有些脏啊。我看看能不能直接在系统中装备。”
【宿主已装备赫尔墨斯靴
大幅度提升移动速度。】
“看来是可以的。”李封煌踢了踢脚,虽然李封煌在脚上装备了赫尔墨斯,但是脚上什么触觉都没有,还是运动鞋的感觉。不过李封煌倒是感觉身体轻快了不少。
“和之前装备木盔甲时一样。”李封煌也尝试触摸脚上的赫尔墨斯靴,但是就直接摸到了自己的运动鞋,“以后会所有装备差不多也都会这样吧,倒是方便不少。”
在准备完赫尔墨斯靴之后,李封煌对着那些散落在木箱中的物品残骸悠悠叹了一口气,“可惜了,可惜了,其他的物品就这么随着时间消失了,时间可真是可怕,可惜啊。”
“大哥,坑挖好了,接下来怎么办?”雷齐气喘吁吁的说着。
“你使那么大劲干嘛,让你挖坑,也没让你挖坑挖的这么快,这骷髅都在这里不知道多长时间了,也不着急这么一会儿,算了,你先歇一歇,下面让我来吧。”
说着,李封煌再次来到了骷髅的身边,轻轻躬身一拜,“我李封煌不行跪礼,该有的礼数我已经尽了,请前辈入土为安吧!请!”
李封煌说罢就轻轻的抱住骷髅的肩胛将其放入了雷齐刨出的坑中,“不见……”
李封煌拿起雷齐放在一边的镐头,三下两下就将这个土坑填满。之后,李封煌还拿着一块木箱的碎片插在了土坑的上面。
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李封煌这才来到了雷齐的身边。
“大哥,之前你嘴里念念叨叨对是什么啊?听的我汗毛都立起来了。”
“那是我家乡古代的一个伟大的先驱所写的文章,以招远去的亡魂。”李封煌淡淡的说。
“真累啊。”李封煌打了个哈欠,有些提不起精神了。“正好,先把火把熄灭,在这里先休息一下。”李封煌躺在了戈壁洞窟的地上,含糊的说着。
“这里应该没有什么危险,不然骸骨不可能这么完整。”
“咕噜噜……”
戈壁洞窟中响起了噪音。
李封煌下一刻就睁开了双眼,警惕的看向四周,生怕有什么东西从黑暗中跳出来。
“大哥,是我,”雷齐尴尬的指了指自己的肚子,“给点儿吃的呗。”
“好说好说,正好,我也吃一点。”李封煌从系统背包中拿出了两块面包和之前的那个沙烤秃鹫。
说也奇怪,沙烤秃鹫竟然还保持着自己把它放进去时候的温度。这让李封煌不禁再高看了一些系统。
“奇怪,系统背包中的时间是静止的吗?”李封煌也搞不清楚,“目前只有这么解释了。”
“不知道这个秃鹫烤没烤熟,你再拿火把烤一烤。”李封煌提醒着雷齐。
“好的,好的。”
……
“好吃,呜……”雷齐风卷残云,没有一会儿的功夫,就将烤秃鹫的一条腿烤完吃了下去。
“慢点,没人跟你抢。”李封煌看着雷齐大快朵颐的样子有些发笑,看到雷齐,李封煌总有一种看自己的弟弟一样的感觉。
“还是大哥对我好,跟着大哥不仅有肉吃,还有面包,不像之前,打到猎物也被队伍里的队长与副队长或者法爷给分了,要么就是保留尸体卖给冒险者协会,出一次任务分到我手上的,估计也就十几个铜币了。”
“你都在冒险队里做什么工作?”李封煌问道。
“打杂的,帮忙搬东西,必要的时候还当过两次诱饵。”
“你一个月大概出几次任务?”李封煌开始想对冒险者协会进行一个大致的了解。
“三四次左右,要是好一好没准能有五次。”
“每次的工钱都是十几个铜币吗?”
“一般是这样,但是当诱饵的时候会有二十多铜币。”
李封煌心中暗道:“看来小尼洛说的一天挣不上三个铜币的家伙就有雷齐一个……”
这也让李封煌有些好奇,那家道具店那么不起眼,就能一天赚三个铜币以上,真的有些令人费解。
算了,自己还一天保底十铜币呢,这已经是不错的收入了。
“那你们的队长一次任务能收获多少铜币?”
“五六十吧,至少五十。”
“一个冒险队一般有几个人?”
“五六个人,有时候可以达到十个人,那是有大任务的时候,很危险,回来领奖励的时候也就七八个人。”
“那你们挂任务一次要多少钱?”
“按照冒险者协会规定,最少不得少于1铜币,有些细节由雇主与冒险队商定。”
“那样的岂不是不赚钱?”李封煌疑惑的问道。
“并不是所有的冒险任务都是去杀怪物找财宝。还有一些跑腿的,打杂的,以前我没有加入队伍的时候经常接取。”
“原来如此……”
“那你们的队长实力如何?”李封煌也吃饱了,放下了手中的秃鹫肉。
“之前的队长……我想想,至少没有你强,他估计也就能单挑那个最大的秃鹫,做不到像你那样的瞬杀。”雷齐到现在还不知道李封煌那天晚上用的什么法术,瞬间就杀了一只秃鹫,“再来几只就更不可能了。”
李封煌心中暗道:“其实我可能真打不过那个队长……就连那个秃鹫也是因为我运气好……”
李封煌对其过去的队长的实力有了一个大致的估计,雷齐之前的队长应该在六七级左右,最高不超过八级。与骑士威尔法相比,在装备与技巧上还有一定的差距。看来骑士团对于现在的我而言,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