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质,活跃于唐文宗太和年间(827-835年),是中唐时期以务实理政着称的地方官员。他出任亳州刺史期间,恰逢晚唐藩镇势力渐稳、民生亟待恢复的关键阶段,以“兴农、护文、安境”为治州核心,在任内留下了诸多惠及民生的实绩,其生平虽未详述于正史列传,却从地方志乘与同期政令中,勾勒出一位循吏的典型形象。
徐元质出身中原儒学世家,自幼潜心经史,尤重《周礼》中的治民之道,养成了务实笃行、不尚空谈的品性。中唐科举虽受党争与宦官势力影响,但他凭借扎实的学识与端正的品行顺利登第,初入仕途便任职于地方州县,从县丞、通判等基层官职做起。在多年的基层历练中,他积累了丰富的民政治理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赋税征管、水利兴修等实务,其“凡事亲力亲为,问计于乡野”的作风,深受上司赏识与百姓信赖,最终在唐文宗太和初年,因政绩累积被擢升为亳州刺史。
亳州地处淮北大平原,既是中原通往江南的交通要冲,也是传统农业重镇,更是道教祖庭太清宫所在地,兼具军政、经济与文化三重重要性。徐元质到任时,亳州刚经历局部兵乱与水患,农田荒芜、赋税紊乱,百姓流离失所。面对残破局面,他首要推行“劝农复耕”之策:一方面奏请朝廷减免亳州三年赋税与徭役,招抚流亡百姓返乡;另一方面亲自勘察境内涡河、淝水流域,组织民力修缮年久失修的堤坝与灌溉渠道,划分水源分配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农田旱涝问题。他还引入中原先进的耕作技术与高产作物,派人指导农户改良土壤,短短两年便让亳州农业恢复元气,粮食产量较此前大幅提升,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作为道教圣地,亳州太清宫在唐文宗时期备受朝廷重视,太和七年(833年)文宗曾下诏令宣武军节度使李程兼任太清宫使,督导宫观修葺。徐元质深谙亳州的文化特殊性,在治州过程中格外注重文物保护与教化传承。他拨出州府经费,牵头修缮太清宫殿宇,整理宫内珍藏的典籍与碑刻,严禁官吏豪强侵占宫观土地;同时在州城设立学宫,聘请儒学名士讲学,推行“耕读并重”的教化理念,让百姓在温饱之余得以接触圣贤之道。他还整顿境内吏治,严惩贪墨欺压百姓的胥吏,规范赋税征收流程,做到“赋役均平,吏无苛扰”,使亳州社会秩序迅速安定。
唐文宗时期,河北藩镇虽暂归平静,但地方治安仍面临盗匪侵扰的隐患。徐元质采取“宽严并济”的安境之策:一方面组建地方团练,选拔乡中青壮年进行军事训练,负责巡逻防盗,保障商旅与百姓安全;另一方面对捕获的盗匪区别对待,对迫于生计的贫苦之人从轻发落,助其返乡务农,对惯犯则依法严惩,有效遏制了境内盗匪横行的局面。他还加强与周边州县的联防协作,互通情报、联合缉捕,让亳州成为淮北大平原上少有的安宁之地,吸引了不少周边百姓前来定居。
徐元质在亳州任上始终坚守清廉自守的底线,生活简朴,不接受地方乡绅的馈赠,州府经费收支公开透明,深得百姓爱戴。他常说“刺史者,民之父母也,当以民之疾苦为己忧”,每逢灾荒或农忙时节,必亲赴乡间查看民情,与百姓同食同住,倾听诉求。在他的治理下,亳州呈现出“田畴垦辟、商旅辐辏、文教渐兴”的繁荣景象,唐文宗曾下诏嘉奖其治绩,称其“有古循吏之风”。
太和末年,“甘露之变”爆发,朝廷政局动荡,党争加剧。徐元质见时政日非,不愿卷入朝堂纷争,在任满三年后主动上书请求致仕。归隐后,他回到家乡潜心治学,整理平生治州心得,着有《亳州治略》数卷,详述兴农、治水、教化之法,可惜后世多有散佚。
徐元质的一生,虽无惊天动地的伟业,却以务实清廉的治政风格,在晚唐乱世中为亳州百姓撑起了一片安宁天地。他重视民生、保护文化、安定地方的举措,不仅改善了亳州的社会面貌,也践行了儒家士大夫“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想。作为唐文宗时期地方官员的典范,徐元质的循吏之风,为晦暗的晚唐政治增添了一抹亮色,其事迹虽散见于史料,却仍为后世地方治理提供了宝贵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