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可以抑制大商人扶持小商人。
但是要明白商业活动其实和土地是不一样的。
更多的学者都是觉得市易法其实阻碍了商品经济,尤其是政府干预市场之后。
而秦敏才的观点则是一般一般,那就是肯定里面好的地方,但是对坏的地方也不会一概而过。
好的地方自然是有的,那就是抑制兼并,利于商贾,以及平缓物价,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让下面的吏有收入增加。
这个立法宗旨是有进步意义的,只是利用政府力量强买强卖、变相专卖,以及高利盘剥,使得市易法的初衷没有说实现。
并且还对商品经济有了不少的破坏。
秦敏才在这里停下了,他手上拿了粉笔,很详细的以后世的经济学理论来和下面的人论证一下具体的情况。
他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些流程图,并且论证每一个步骤之间的关系。
上面的黑板上写着‘供给’——‘需求’
秦敏才也就是从这里入手给他们分析,“……其实论证到后面,大家也发现了市易法的本质,本质就是一种政府补贴,需要政府长期的投入资源,所以到了后面肯定难以维持,必将走向官营垄断获利的情况。”
下面的人经过秦敏才的分析之后,也明白了市易法的缺点在哪里,那就是只能够物价低并且少的时候增价,并不能够贵却少的时候损价,时间久了其实也和大商人垄断的危害差不多,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听到这里的人也小声议论了几声,甚至于有些人倒吸一口凉气,也有些人微微摇头满是惋惜。
接下来秦敏才从目的和思想上阐述熙宁变法为什么要实施,理论基础又是什么,以及经济政策和方针。
剖析得如此明确和深入,甚至于赵顼和王安石这些实施人都未必有这么了解。
并且十分深入,将史料之上的语言文字描述变成了大量的表格和数据,这也是古人不太擅长的。
这些表格和处理好的数据能够更加直观的体现出变法前后的经济变法情况。
之前秦敏才也说过了青苗法在运行的借贷和还贷时间太短,导致的物价波动,现在秦敏才也在这里详细分析了。
青苗法一共有四种借贷方式,分别是借钱还钱,借钱还斛,借斛还钱,借斛还斛。
借钱还钱这个很好说,那就是借出多少钱,还回来的时候多少钱加上二分利息。
比如说借1000文,还回来1200文。
借钱还斛,那就是借了1000文就相当于借了40斗粮食,还的时候要还48斗粮食。
那么是怎么得到40这个数量的?
那是根据十年里丰粮年的最低粮价来计算的,那一年的粮价是25文\/斗。
可是你还了48斗,万一当年的粮价又跌了,那么这边收到粮食换成的钱实际上就是20文\/斗的960文而已,比起原来是有亏损的。
如果是收到40文\/斗的1920文,那么就说明农民自己亏了。
漏洞就在这些地方了。
借斛还钱也和借钱还钱那样比较实在,没什么好说的,但是借斛还斛也会出现借钱还斛的问题。
就算是大家可以自由选,也有别的问题凸显出来。
青苗法使得国家的货币更多的倾斜到农民身上,国家开始大量铸币,然后流向农民,农民又通过青苗法、免疫法把钱回归到国家的身上。
这样打破了农村的经济结构,使得分散的农村经济成为了国家财政汲取的从属地位。
但其实危机还没有那么快凸显出来。
“很多人批判青苗法,都是因为青苗法最开始的时候是自愿原则,但是到了后面竟然变成了一种强制性的,不少学者都把失败的原因归功于下层执行者的身上。”
“我们现在就来深入的讨论一下青苗法的组织治理模式,看看能不能给大家带来什么收获。”
秦敏才现在是越讲越觉得兴奋,尤其是进入了这一种专业领域之后,更是有一种讲high了的感觉。
不过他还是顾忌着不要讲太多自己的私货。
一说起组织治理结构,朱清谷不知道为什么一下子就想起了传某销,大概还是因为其中的组织架构太过于鲜明的缘故,所以印象深刻。
但其实有很多地方也都是有着很明显的组织治理结构的。
比如说上面院长发下来要收一个学生的信息,就让助理发群,到下面的辅导员这里,辅导员让班长来收,班长让各宿舍宿舍长来收。
秦敏才很详细的说了各个阶层,总结来说,就是中央决策层的宋神宗、司农司还有制置三司条例司;然后到中层,也就是地方监管层负责管理的提举常平司和负责监督的提点刑狱司;然后就是下层的州县执行层……
秦敏才从各个方面,比如说从行政发包制与控制权分配所导致的信息不对称上分析了一下为什么这个组织代理会失衡。
尤其是王安石考核了kpi之后,大家还形成了一种锦标赛,赛来赛去,干脆直接一刀切,大家都来贷款吧,不贷不行!
层层加码加上中层组织都开始共谋了,整个组织治理结构就开始崩坏了。
这么多下来,朱清谷好像读懂了一点,那就是即便是发现了违约者,中央的处罚还不够重,整个惩罚制度是很低效的。
所以越来越多人明知故犯。
而到了市易法的时候,秦敏才说的话让朱清谷没忍住笑,幸好盖住了嘴巴,要不然就笑出来了,这样可不太好。
秦敏才说的话就是——
市场失灵也就算了,你政府也失灵了?
市场怎么失灵?是因为垄断机制,导致市场失去了自主调控能力。
那么政府要怎么失灵?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变法派也是想要纠正市场失灵的,但是就是在这里棋差一着了。
他们不是用公共权力的执掌者身份对市场的经济主体进行干预,而是直接作为一个市场行为主体和别的市场经济主体进行竞争。